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CG-AQ-2020-147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发布日期:2020年5月15日
开标日期:2020年5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宜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迎江世纪城
成交金额:53.9882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的名称:入侵防御系统、规格型号:IPS2000-ME-X、数量:1套、单价:71250.00元;
标的的名称:网络审计、规格型号:UAG3000-MA-X 1Y、数量:1套、单价:74800.00元;
标的的名称:WEB 防火墙、规格型号:WAF3000-ME-X、数量:1套、单价:810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吕晓青、疏国会、杨健
采购人名称: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怀宁县政和路190号
联系人:江沛源
电话:139*****321
招标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项目负责人:吴阳奇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无
公告期限: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6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提交电子邮箱:********58@qq.com,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推荐理由:
1、安徽宜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宜电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施工检务工作区项目中表现优异,其项目经理业务水平高,施工人员施工工艺精湛,项目施工结束后,得到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一致好评,故此次招标特邀请该公司参与竞标。
2、安庆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庆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从事信息化工程建设,对此次招标的等保项目有着丰富的项目经验,因此推荐该公司参加怀宁县检察院此次等保项目的竞标。
3、安庆市祥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市祥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网络安全这块有着丰富的项目经验,该公司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网络安全设备销售及施工,此次招标内容与该公司业务范围对口,故推荐该公司参与怀宁县检察院此次等保项目的竞标。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5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如下:
招标正文.pdf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