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湖南公司郴州分公司苏仙区人大常委会联网监督系统ICT项目(包1)_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移动湖南公司郴州分公司苏仙区人大常委会联网监督系统ICT项目(包1)_中选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选候选人:湖南和立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人未参与异议相关项目的应答,或者与异议相关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限;
3、异议事项不客观具体,含有主观猜测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4、异议函未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5、异议函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写签名及公章;
6、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异议内容的合法来源渠道;
7、采购人已对前期异议受理/处理情况作出答复,异议人再次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新的证据;
8、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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