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电视宣传中标结果
公安电视宣传中标结果
福建公安电视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福建省公安厅对福建公安电视宣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福建公安电视宣传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您好,110》系列纪实类电视片 | 1季 | 2,000,000 |
2 | 福建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暨《您好,110》最具影响力警察人物年度榜单发布会 | 1次 | 800,000 |
3 | 福建公安形象宣传 | 1组 | 200,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您好,110》系列纪实类电视片1季12集,每集不少于40分钟,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在东南卫视播出。
(2)福建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暨《您好,110》最具影响力警察人物年度榜单发布会,时长不少于90分钟,2021年3月前,在东南卫视首播。
(3)合同期一年内,福建公安形象宣传短片(10秒)在《福建卫视新闻》播出不少于30次,在《新闻启示录》制作播出一期新闻专题片(10分钟)。
(4)汇聚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平台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发布上述电视节目,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
(5)视频技术指标符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播出技术要求,提供全部节目播出版和国际版(无字幕)。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所选的采购单位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它在官方信息发布、受众范围广泛等方面,在省内具有独占性,其它单位难以替代。在东南卫视和《福建卫视新闻》《新闻启示录》栏目播出电视片,可以发挥最大宣传效益。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序号 | 唯一供应商的名称 | 唯一供应商的地址 |
1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家论证意见 |
翁 星 | 高工 | 详见附件 | |
翁少华 | 高工 | 详见附件 | |
何 哲 | 高工 | 详见附件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05月26日至2020年06月02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 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人姓名:张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人:肖益祥
联系电话:****-********
福建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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