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改版、平台运维和安全服务中标结果
政府网站改版、平台运维和安全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信息中心
乙方: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HC[GK]*******的厦门市政府网站改版、平台运维和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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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20699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厦门市政府网站改版、平台运维和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 1 | 1批 | 国内 | 413800 | 413800 | 拓尔通、服云 | 拓尔通、服云 | 无 | ||||
合计: | 413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413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其中软件开发部分180个日历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要求如下: 5.1.1技术服务目标:厦门市政府网站2020年改版、平台运维和安全服务项目建设需要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理念,根据最新省政府网站考核指标改版市政府网站,包括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服务领域、重点服务专栏根据新需求进行调整。 5.1.2技术服务内容: 1)中文网站改版和日常维护:根据国家、福建省政府每年的两套政府网站考核指标,结合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基于市政府网站内容协作平台对网站进行改版。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 (1)网站首页改版开发:包括首页重新设计、切图,模板制作开发、功能实现等工作; (2)政务公开板块改版开发:包括信息公开目录的优化设计和重点信息公开栏目相关页面设计、切图,模板制作开发、功能实现等工作; (3)解读回应板块改版开发:包括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栏目的设计、切图,模板制作开发、功能实现等工作; (4)办事服务板块改版开发:包括权责清单、办事指南栏目和办事服务事项整合等相关页面设计、切图,模板制作开发、功能实现等工作; (5)互动交流板块改版开发:包括在线访谈、调查征集栏目的设计、切图,模板制作开发、功能实现等工作; (6)其他页面设 计和优化:其他根据指标需要调整的页面优化、模板制作、功能实现等; (7)根据市政府重大政策及事件宣传需要,制作专题专栏,包括专题各级栏目的页面设计、模板制作、功能开发等; (8)其他相关工作; (9)选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一年的现场5*8小时驻点服务。 2)英文网站改版开发:基于市政府网站内容协作平台完成市政府英文版本的网站改版,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 (1)学习借鉴国内优秀政府外文网站建设经验 从页面设计、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几个方面进行借鉴,并且加入厦门独有的特色元素。优化网站设计,实现用户经过三次点击即可定位内容。 (2)增加信息发布量 保障信息更新量,丰富信息呈现方式。对于用户较为关注的内容模块提高信息更新频率,扩大信息来源,以获取较新的优质资源。以外文方式提供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 (3)制定优化栏目 在确保内容保障的基础上,重新规划网站栏目。合并交叉、重复的栏目,将栏目进行合理分类,优化栏目结构。 (4)加强翻译工作 通过合作等方式引进具有外文专业翻译水平的团队,对网站新增、无效、过期内容进行翻译更新,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重新设计开发版面 调整页面布局,将用户关注度大的栏目设置在网页的醒目位置,降低搜索成本。确保网站功能实时可用、稳定性好,页面浏览能够兼容主流浏览器,网站的响应速度快。 3)政府网站群安全防护服务:对市政府网站群进行安全防护服务,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 (1)网站群安全监控平台运维服务 提供原厂安全服务人员7*24小时安全监控运维服务,服务内容需包含:漏洞监测、篡改监测、可用性监测、攻击监测及人工安全日志分析与安全预警处置服务。 (2) 服务器安全加固服务 要求提供每季度一次的服务器安全加固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系统漏洞修复:提供基于微软的漏洞补丁功能,能够扫描100%系统漏洞补丁,并提供相关漏洞补丁下载,要求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 系统账号优化:对系统帐号进行优化,比如停用来宾帐号、删除影子帐号等,实现实时有效的帐号安全监控。 (3)系统服务优化 要求提供每季度一次的人工系统服务优化,具体要求如下: 判断系统服务安全状态:关闭敏感服务的策略,提供优化建议,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 注册表优化:通过对系统注册表扫描并给出处理建议,优化注册表项,提高系统运行效率,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 (4) 重要时期安全保障服务 需提供针对重要会议、重要节假日等的安全保障服务,安排专业技术团队现场驻点保障政府网站群的安全运行,并且提供网站群7×24安全监测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安全监测、网站主机安全监测、攻击监测等内容。 重大会议及重要节假日的要求范围如下:重大会议包括:两会期间、98投洽会、厦门马拉松、海峡论坛,或在厦举办的重要会议;重要节假日包括:春节、国庆、元旦、中秋等假日期间。 (5) 安全检查技术支撑服务 配合及落实好甲方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相关的网络安全检查,根据检查内容整改报告及时整改及梳理好报告中相应的条款,且按时反馈安全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梳理、漏洞检查、设备策略配置、弱口令扫描、木马后门检查、设备安全状态检查等。 4)网站群平台运维:提供围绕维保产品运行维护服务,维保系统主要包括政务云服务平台、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及相关选件、互动交流平台、网络信息雷达系统、全文检索数据库系统、智能互动系统、网站流量分析系统等。 运维内容包括产品安装,7*24的在线支持和7*24的电话支持,产品问题诊断和Bug 修复,解答与系统维护有关的问题,了解服务的满意程度和新的需求并做出方案。根据购买产品的故障严重程度提供的解决故障的现场服务,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5.1.3技术服务方式: 为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服务的及时性,乙方需要按年度提供人员驻点服务,选派一名有足够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5*8小时的驻点服务。乙方驻点人员由甲方管理,其工作时间与甲方工作人员相同,同甲方人员一样考勤,并遵守信息中心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和保密规定。 5.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2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5.2.1技术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5.2.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5.2.3技术服务进度:根据项目运维的各项内容进度同步服务; 5.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技术服务满足甲方项目的质量需要;5.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合同期内乙方提供专职技术服务,项目维保期后乙方可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双方确定,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6.1.1验收依据:本服务项目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服务实施计划、项目服务登记手册、项目服务总结报告及国家相关服务标准作为验收依据,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6.1.2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内容:按照合同中技术服务的内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6.1.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合同中乙方提供约定的服务是否满足项目要求;乙方服务人员的响应是否及时。 6.1.4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乙方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服务项目文档和项目服务成果等,经甲方认可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即终验);6.1.5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为项目服务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验收地点为项目服务所在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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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合同金额的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办理合同总金额40%的项目预付款项的财政支付手续。 | |
2 | 50 | 项目中文和英文改版开发工作完成后投入试运行一个月,由中标人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认可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合同金额的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办理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开发服务款项的财政支付手续。 | |
3 | 10 | 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项目开具的全额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办理合同总金额10%的剩余款项的财政支付手续。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项目服务工作停滞或延误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项目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环境而导致乙方服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 10.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服务,从合同约定完成之日起,每延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10.3若延期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服务经费。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一是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二是乙方须如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仲裁不成,可诉求法律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4.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乙方提供完成项目服务所需的服务环境和相关资料;(2)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协助工作;(3)对乙方提交的有关项目服务文档进行审核、修改完善和最终确认;(4)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组织对本服务项目的验收,分阶段支付项目服务费用,按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14.1.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履行项目目标,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确保项目服务质量;(2)安排具有专业技术经验的技术骨干承担该项目的服务工作;若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够称职可随时提出更换,乙方必须积极予以响应并安排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项目的服务工作;(3)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4)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5)保守甲方为本项目的实施所提供的各类技术资料和各种资源的秘密;(6)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酬劳。14.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履约结束后,本条款仍然有效。14.2.1甲方的保密义务:(1)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提供的相关开发文档和代码(第三方平台和软件除外);(2)人员范围:参与项目工作的所有人员;(3)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4)责任:承担因甲方泄密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14.2.2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对从事项目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要求其对从事的项目的内容保密;(2)乙方对涉及甲方项目的工程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途径泄露给其它单位及乙方公司其它无关人员;(3)乙方因项目建设或维护需要或便利,知悉项目或其它涉及甲方秘密内容的,除因履行项目需要外,乙方应要求其具体工作人员不得持有、复制、以各种形式告知他人;(4)涉及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发的,乙方保证妥善保管好不同版本的源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途径泄露给其它单位及乙方公司其它无关人员;(5)乙方在项目实施、维护中提供安全管理措施的,如口令验证手段,应当妥善保管,并在项目验收后,及时移交,不得持有或任何形式告知他人;(6)人员范围: 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7)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8)责任:承担因乙方泄密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14.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14.4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陈成宗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李威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确定需求和运维方案;(2)监督和掌握运维项目进度;(3)项目组织协调管理;(4)协调合同的执行。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违约一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时间投入该项目的服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否则,每更换一人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14.5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战争、台风、地震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过失和疏忽;(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7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基本情况通知另一方,并附上当地有关职能机构出具的证明。恢复正常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 (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4.6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14.7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事项:无。14.8乙方承诺:(1)本项目自签订之日起,为甲方提供为期 1 年驻点服务,确保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时间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技术服务;(2)在服务期内,无论发生任何问题,保证做到及时响应,从速从快解决,让甲方满意;(3)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免费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支持和咨询服务。14.9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市信息中心 | 乙方: | 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7号601 |
单位负责人: | 甘泽宇 | 单位负责人: | 华炳增 |
委托代理人: | 陈成宗 | 委托代理人: | 李威 |
联系方法: | ********806 | 联系方法: | 185*****625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滨北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莲前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5 |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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