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市教育局2020年中小学班班通及计算机教

关于“恩施市教育局2020年中小学班班通及计算机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ZC(Z)-[2020] H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市教育局2020年中小学班班通及计算机教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参考)说明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为2019年12至2020年5月期间,至少提供 1 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②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为2019年12至2020年5月期间,至少提供 1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注: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须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税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可以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现更正为: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为2019年7至12月期间,至少提供1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②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为2019年7至12月期间期间,至少提供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注: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须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税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可以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更正日期: 2020年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地址:恩施市教育局体育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181*****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恩施市民之家五楼(金桂大道 98号)

联系方式:****-*******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算机 班班通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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