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护卫组织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护卫组织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护卫组织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0-4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4日 | ||||||||||||
四、评审日期:2020年05月27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六、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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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范德强张建中田伟民(采购人代表)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预算价的1.5%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5月28日 至 2020年05月29日 | ||||||||||||
十、其他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 | ||||||||||||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工人路向南300米路东 | ||||||||||||
联系人:田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实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院4号楼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
发布人:贾姗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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