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社会福利院资阳市社会福利院园区分院适老化改造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社会福利院资阳市社会福利院园区分院适老化改造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资阳市社会福利院资阳市社会福利院园区分院适老化改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资阳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0-05-28 16:57
代理机构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女士
采购人资阳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人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北路45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行业划分:E471
成交日期 2020-05-27 16:30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2020-05-12 08:3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李自振、郑志乾、李莲(业主代表)
评审时间 2020-05-26 10:00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资阳市社会福利院园区分院适老化改造项目原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8m。具体详设计说明及施工现场情况。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详磋商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商务要求(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2、项目完工后,完成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项目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定,支付至审定总额的97%;4、剩余3%作为项目质保金,无质量问题及相关售后服务问题,在采购人认可的前提下,质保期满后按规定无息付清。(二)、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三)、施工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四)、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五)、履约验收标准及要求:1、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2、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三.其他商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另册)(实质性要求)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2、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数量,暂定金额、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列入。4、供应商在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5、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形式套用于首次报价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的各项目单价,调整后的单价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此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如下:(±)调整金额百分比= ×100%修正后的首次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下同)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7、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8、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视为无效报价,将被淘汰。9、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磋商文件为准)、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二)供应商未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三)磋商文件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八)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出现两个及以上金额的。
总成交额(单位:元) 598000
成交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资阳市社会福利院园区分院适老化改造项目(第二次);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598000元;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志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资阳市雁江区现代大道269号;中标金额:5980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采购文件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7176
采购文件 附件
评审情况 附件
其他补充事宜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官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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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适老化 园区 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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