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热电、琥珀东华府(西苑)等项目中央空调工程镀锌钢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热电、琥珀东华府(西苑)等项目中央空调工程镀锌钢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热电、琥珀东华府(西苑)等项目中央空调工程镀锌钢管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一、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热电、琥珀东华府(西苑)等项目中央空调工程镀锌钢管采购(招标编号:2020-HFRD-H038)项目,于2020年5月22日10时0分,在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马鞍山市永祺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74895.60 万元
公示期:自 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址:http://)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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