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移动2020-2022年莱芜分公司广告媒介(电梯类)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山东移动2020-2022年莱芜分公司广告媒介(电梯类)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第1中选候选人:济南天骄伟业广告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未含税单价35.85(元/块/月);
中选份额为100%;
第2中选候选人:山东公元四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未含税单价67.20(元/块/月);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0年5月28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否决应答情况:
1.根据比选文件第5章评审办法“应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1)不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规定,山东美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截止澄清回执时间供应商并未在系统中进行澄清回复,不符合上述要求,作否决应答处理。
2.根据比选文件第5章评审办法“响应性评审 应答有效期”的规定,德州速达传媒有限公司未在应答文件中承诺应答有效期,不符合上述要求,作否决应答处理。
3.根据比选文件第5章评审办法“资格审查 至少提供1个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常规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个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的相关要求”,德州速达传媒有限公司、山东弘易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华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均不符合上诉要求,作否决应答处理。
4.根据比选文件第5章评审办法“响应性评审 应答有效期”的规定,山东家喻户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应答函中承诺本次应答有效期为30天,不符合比选文件应答有效期120天的要求,作否决应答处理。
三、中选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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