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中标结果

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中标结果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天津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0-C-027)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HYGP-2020-C-027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474.5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项目天津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服务1项一、主要实物工作量要求本次工作的主要实物工作量包括:1.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机理研究35处;2.地质灾害风险评价231处;3.建设运行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10处;建立科学有效的预警模型10个;4.深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1套,实现地质灾害实时预警10处。二、质量要求委托业务各项工作质量应达到设计规定要求。质量检查要求,应执行《天津市财政补助地质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应建立完善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自觉接受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的质量检查和验收。三、预期成果1、原始资料涉及项目各项工作所取得的全部原始资料、试验数据及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等资料。地质项目原始资料应按照《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的要求完成立卷归档工作。2、成果报告及图件(下列成果是必须具备的,其他成果工作单位可按实际情况进行扩展)(1)安装并运行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设备。(2)安装一台75寸显示屏和一台图形工作站。(3)建立适合天津地区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4)提升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网格化监测与预警信息系统功能。(5)编制系统使用说明。(6)《天津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项目研究报告》。地质项目成果报告应按照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地质资料汇交通知书》要求完成汇交工作。四、安全管理要求(1)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地质数据和测绘专业资料等安全管理并确保资料的安全不泄密。(2)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投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需与投标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做具体阐述说明。若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当造成泄密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1.0474.5474.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利,高锋,尼瑞红,孙留仓 杨书畅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远硕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树军:***-********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费率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500万-1000万 0.45%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4496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标签: 监测 物联网 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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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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