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巢湖市公安局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

项目编号:2020AMMHX00101

招标(采购)方式: 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6月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慧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978号香榭水都15幢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17685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微型企业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防疫措施承诺书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飞、孙拥军、高焱

招标(采购)人名称: 巢湖市公安局

地址: 巢湖市

联系人: 高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

项目负责人:潘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当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少于3000元时,则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公告期限: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会锁,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心隔离护栏 公安 巢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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