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ZC2020-C3-001411-ZJZB;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7302号-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极光圣达科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7号广西外贸大厦17楼南面
成交金额:壹佰零捌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
服务范围:约15000件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服务要求:1.采取分段扫描、随案同步生成的方式,通过对各类诉讼文件的文档化、数据化和结构化处理,为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审判管理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
2.由服务商派遣4位及以上专业技术熟练的服务人员(投标时需提供一年内投标人连续一年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上门进行案卷数字化扫描服务。采购方提供场地、桌椅、服务所需所有设备、办公耗材及水电供中标方使用。
3.中标单位需安排一名从事加工项目管理工作6年以上项目经理,驻点在服务场地,负责加工服务日常工作的处理、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
4.立案阶段的电子卷宗扫描工作应当在立案当日扫描完成,审理阶段的其他证据材料等,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完成扫描工作。逾期交付服务的,服务公司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6‰向本院支付违约金,由本院从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本院可解除本合同。
5.本院对电子卷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查,发现电子卷宗材料不齐全、排列顺序有误、图像不清晰及其他不合格的情形的,服务公司必须在3日内完成整改工作。经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服务公司按该册卷宗报酬的5倍予以赔偿。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
服务标准:能提供及时响应的项目后期维护服务,应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服务期的期限,免费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方式和费用,服务响应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保密措施和质量水平、免费培训项目等。
五、评审专家单:刘芃、卢珊、周文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标准计算金额后向中标人收取,金额为:1564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周文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层、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1508、1509室
项目联系人:李青、黄婷
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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