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服务中标结果

2020年度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及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2020年度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2031(YQ07)。

三、评审信息

日期:2020年6月2日;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5号区司法局底楼107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天一、仲齐庆、施佩琴。

四、供应商

1、推荐供应商:南通市崇川区隆安法治宣传工作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江苏苏通律师事务所、江苏晨刚律师事务所、崇川区濠河社工事务所、南通市崇川区仁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被邀请供应商:南通市崇川区隆安法治宣传工作室、江苏苏通律师事务所、江苏晨刚律师事务所。

五、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通市崇川区隆安法治宣传工作室;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88号;

3、中标金额:年度服务费为人民币6.54(万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南通市崇川区2020年度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范围:新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服务、法律风险提示、案例汇编等。

3、服务要求及标准:

(1)送法进街道、商圈、企业、产业园,宣讲《社区矫正法》、《疫苗管理法》、《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新土地管理法》、《新修订的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台湾同胞投资法》、《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至少30场,每场至少2个课时。

(2)完成对“七五”普法问卷调查和“八五”意见的征集,目标对象为全区各行各业(涉及外来人员、企业管理者、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调查,并形成调研报告,其中问卷至少1000份(含材料、宣传品)。

(3)举办综合性学法报告会,开展安全、法律相关宣讲,不少于2次,目标对象包含学校青少年及教师。

(4)发布法律风险,全年至少10篇文章,包含提示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预防金融诈骗”等题材发布提醒。

(5)“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审核、校对,要求对法律条文的引用校对负责。

4、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即12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计费按照崇财发[2015]29号文件内的收费标准执行,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元的,以¥3000.00元计收。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5号;

联系人:赵呈进;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188*****798

传真:****-********

邮箱:ntgh201388@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服务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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