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龙集采【2019】233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采购项目包括液晶一体机120台,扫描仪30台,黑白激光打印机30台,执法记录仪150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评审日期:2020年06月02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1包液晶一体机120台,扫描仪30台,黑白激光打印机30台,执法记录仪150台。洛阳盈诚科贸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中州中路2号世纪电脑城二楼B区5号8670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韩玉亮(主任)、米银法、付文捷、吴明会、张红梅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3005.00元,由中标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6月02日 至 2020年06月03日
十一、其他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06号
联系人:孔维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联系人:任亚芳
联系方式:****-********
发布人:卢宗阳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记录仪 办公设备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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