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七大街仓库场院围墙改造工程(项目编号:KQZX-2020-23)成交公告

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七大街仓库场院围墙改造工程(项目编号:KQZX-2020-23)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七大街仓库场院围墙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3日15:5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9日成交日期2020年06月03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蕊、戚明辉、王玮(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89.5011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垠、段艳丽、侯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武垠、段艳丽、侯刚 ***-********
附件:
附件1*******"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附件.docx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七大街仓库场院围墙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0-2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QZX-2020-23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七大街仓库场院围墙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武垠、段艳丽、侯刚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武垠、段艳丽、侯刚 ***-********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KQZX-2020-2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9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03日

总成交金额:89.5011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恒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园区

成交金额:89.5011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9501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895011×1.0%=0.895011万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蕊、戚明辉、王玮(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后勤管理中心所属开发区兆通综合服务中心第七大街海关私货仓库于1997年建成目前已使用20余年,仓库围墙全部为砖砌清水墙,墙高1.4m ,因年久失修没有抹灰保护层,造成大部分墙砖出现缺失,风化等现象(详见图片)强度大大降低,已不能满足最基本的围护要求。

根据署财发[2014]232号文关于《海关罚没财物仓库安防设施建设配备指引》的要求,仓库设有室外堆场的库区四周应设有实体围墙与外界隔离,围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立柱,墙体厚度不小于180毫米,净高度不低于2.5米,目前七大街围墙不符合总署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涉案财务仓库安全管理,落实总署《海关罚没财物仓库安防设施建设配备指引》要求,拟对修缮七大街围墙进行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七大街仓库场院围墙改造,主要包括原围墙上钢结构支架拆除,平整场地,原围墙上钢丝刺绳网拆除5道,围墙新做钢筋混凝土基础等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0日内完成施工(详见附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标的名称: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七大街仓库场院围墙改造工程;

规格型号: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七大街仓库场院围墙改造,主要包括原围墙上钢结构支架拆除,平整场地,原围墙上钢丝刺绳网拆除5道,围墙新做钢筋混凝土基础等 (详见附件);

数量:1项;

单价:89.5011万元;

服务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0日内完成施工(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墙 仓库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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