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尼区北部易地扶贫搬迁三期新建工程附属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色尼区北部易地扶贫搬迁三期新建工程附属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色尼区北部易地扶贫搬迁三期新建
工程附属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JJ-BBBQ-200302
本项目经那曲市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色区发改发〔2020〕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1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 色尼区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色尼区北部易地扶贫搬迁三期新建工程附属工程二标段 |
建设地点 | 色尼区 |
实施时间 | 计划工期12个月 |
工程规模 | 本工程建设内容:36#旱厕53.36平方米,39#旱厕53.36平方米,场地挖方2760.69平方米,场地填方3086.34平方米,铁艺镂空围墙387米,混凝土硬化道路4608.52平方米,广场混凝土硬化965.75平方米,入户道路混凝土硬化455.27平方米,路缘石2123.67米,植草砖停车位2255.00平方米,篮球场427.12平方米,绿化8290.71平方米,垃圾收箱5个,室外强电工程一项,室外弱电工程一项,室外给水工程一项,室外雨水工程一项,室外污水工程一项,室外暖通工程一项,室外路灯87套,化粪池G13-100SQF一座,设备购置包括箱变630KVA一台,篮球架2个。 |
资金来源 | 国家投资 |
其他 | 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发包限价:*******.96元
投标保证金要求:15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 4月4日至2020年4月13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 月27日上午10:00 ,提交到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20年4 月27日上午10:00在有关公证或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同上)从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中公开举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四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6、各投标单位需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导致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关于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携带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式提供的“解除观察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无本人解除隔离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将拒绝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承诺书附招标文件第九章);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十、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不得参与现场随机抽取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色尼区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那曲市色尼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二期祥云华府A1-1-101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 系 电 话:131*****111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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