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新安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上图中标结果

长江流域、新安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上图中标结果

安徽省长江流域、新安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上图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长江流域、新安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上图项目

项目编号:CG(2020)0018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沃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

中标金额:199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伟、石城、杨晶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

联系人:谢主任

招标机构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08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联系电话:189*****75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霍邱县沛东干渠及汲东干渠下段渠道划界测绘服务采购项目

签订时间:2019年12月14日; 签订金额:257012.00元

2、合同名称:来安县白塔河等三条河流划界确权服务采购项目

签订时间:2019年10月;签订金额:196000.00元

3、合同名称:庐阳区河道管理范围及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编制

签订时间:2019年07月;签订金额:79000.00

4、合同名称:包河区河湖管理范围及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编制

签订时间:2019年4月05日;签订金额:49000元

5、合同名称: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签订时间:2019年07月;签订金额:540000.00元

6、合同名称:安徽省河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签订时间:2019年9月28日; 签订金额:650000.00元

特此公告。

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5日

标签: 划界 范围 河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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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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