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训练馆及边坡支护工程中标结果
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训练馆及边坡支护工程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训练馆及边坡支护工程
招 标 人 六盘水市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3-19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化工建设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技术标7 技术标8 技术标9
商务分 99.98 总分 99.98
项目经理或总监 刘基忠
报 价 陆佰陆拾陆万叁仟零叁拾贰元叁角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
技术标10 技术标11 技术标12
技术标13 技术标14 技术标15
技术标16 技术标17 技术标18
商务分 99.96 总分 99.96
项目经理或总监 王秋和
报 价 陆佰陆拾陆万伍仟陆佰玖拾肆元陆角捌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19 技术标20 技术标21
技术标22 技术标23 技术标24
技术标25 技术标26 技术标27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报价
公 示 期 2012-3-20 至 2012-3-2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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