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网安实验室鉴定中心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网安实验室鉴定中心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网安实验室鉴定中心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网安实验室鉴定中心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2020AKKHZ0002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6月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今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肥西县桃花镇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捌佰陆拾元整(¥14786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
小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田多祥、董宏敢、王国峰、周运新、陈祥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189*****464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939
公告期限: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93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倪玉云,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附件:招标文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小型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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