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图书馆A楼(11-13层)家具中标结果
第一医院图书馆A楼(11-13层)家具中标结果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第一医院
乙方:三明市佰大智能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ZFCGZX[GK]*******的三明市第一医院图书馆A楼(11-13层)家具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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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其他家具用具 | 1 | 批 | 国内 | 599710 | 599710 | 华展等 | 详见文件 | 环保 | ||||
合计: | 59971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玖仟柒佰壹拾元整(¥59971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原厂原包装及采购单位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最终结算价以实际采购数量计算。甲方如若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或减少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中标后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且所有家具必须符合国家消防部门的对家具的防火要求,如果消防部门验收不合格视为验收不合格(2)验收程序和方法:全部货物安装完成后,中标人在自检合格后提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要求,采购人在接到要求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委托国家认可的省级(含省级)以上第三方家具检测机构对品目号(4、6、14、15、17、22)货物进行抽检,如果检测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货物,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果经检测还是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且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所有的货物抽检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此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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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2 | 5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执行完毕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三明市第一医院 | 乙方: | 三明市佰大智能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东新1路29号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41幢201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章棋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9*****371 | 联系方法: | 135*****46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光大银行三明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3 |
签订地点: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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