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甸镇等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及上马镇温道村和台沟村农田整治项目技术复核成交公告
前甸镇等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及上马镇温道村和台沟村农田整治项目技术复核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前甸镇等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及上马镇温道村和台沟村农田整治项目技术复核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采煤影响区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中心、抚顺生态加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16:12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成交日期 | 2020年06月08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红军、单良、李晓勇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商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662 |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采煤影响区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中心、抚顺生态加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1-62号、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东段)20-2号F4-G01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钟险、耿亚妹139*****190、180*****9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商健***-********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采煤影响区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中心、抚顺生态加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前甸镇等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及上马镇温道村和台沟村农田整治项目技术复核”项目(项目编号:LNYC2020-0522-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NYC2020-0522-4
项目名称:前甸镇等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及上马镇温道村和台沟村农田整治项目技术复核
项目联系人:商健
联系方式:139*****66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抚顺市采煤影响区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中心、抚顺生态加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1-62号、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东段)20-2号F4-G0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险、耿亚妹139*****190、180*****93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商健***-********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LNYC2020-0522-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2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08日
总成交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成交公告原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取2000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红军、单良、李晓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成交公告原文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成交公告原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前甸镇等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及上马镇温道村和台沟村农田整治项目技术复核
结果公告
受抚顺市采煤影响区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中心、抚顺生态加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前甸镇等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及上马镇温道村和台沟村农田整治项目技术复核(项目编号:LNYC2020-0522-4)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前甸镇等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及上马镇温道村和台沟村农田整治项目技术复核
2、采购项目编号:LNYC2020-0522-4
3、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确定时间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折扣率 |
01 | 成交 |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2020.6.8 | 辽宁广恒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68号(2-15-1) | 99.95% |
02 | 成交 |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2020.6.8 | 沈阳品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三东路9-9号(1-13-2) | 95.00% |
4、主要成交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前甸镇等三个乡镇旱地改水田及上马镇温道村和台沟村农田整治项目技术复核
5、评审专家名单:李红军、单良、李晓勇
6、保证金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7、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300元
拟收取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抚顺市采煤影响区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中心
抚顺生态加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1-62号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东段)20-2号F4-G01室
项目联系人:钟险、耿亚妹
联系电话:139*****190、180*****93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项目联系人:商健
联系电话:***-********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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