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凌云县武装部户外广告宣传栏、发光字、围墙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凌云县武装部户外广告宣传栏、发光字、围墙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凌云县武装部户外广告宣传栏、发光字、围墙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印刷品/其他印刷品

采购单位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区域凌云县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8日17: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1日成交日期2020年06月05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正勇、黄美英、罗皓
总成交金额¥20.0392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定富
项目联系电话173*****991
采购单位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琴 139*****855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173*****9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定富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就“凌云县武装部户外广告宣传栏、发光字、围墙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0-J2-270172-SZQL)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SZC2020-J2-270172-SZQL

项目名称:凌云县武装部户外广告宣传栏、发光字、围墙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何定富

联系方式:173*****99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琴 139*****855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173*****99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定富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BSZC2020-J2-270172-SZQL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1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05日

总成交金额:20.03921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人:凌云县国裕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新区第四排第2间;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叁佰玖拾贰圆壹角陆分(¥200392.16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3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桂价费字【2003】7号文件、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工程类”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正勇、黄美英、罗皓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凌云县武装部户外广告宣传栏、发光字、围墙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我公司受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于2020年6月5日就凌云县武装部户外广告宣传栏、发光字、围墙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凌云县武装部户外广告宣传栏、发光字、围墙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BSZC2020-J2-270172-SZQL

三、采购内容:凌云县武装部户外广告宣传栏、发光字、围墙改造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0年6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20年6月日(一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2020年6月5日15时30分。

评审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第二分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乾亨屯28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正勇、黄美英、罗皓。

七、评审结果

成交人:凌云县国裕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新区第四排第2间;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叁佰玖拾贰圆壹角陆分(¥200392.16元);

工期:15日历天;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定富联系电话:****-*******173*****991

采购人联系人:李琴联系电话:****-*******

九、说明:

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金额:2003.92元,收取标准:参照桂价费字【2003】7号文件、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工程类”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及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业主单位和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如不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人:凌云县国裕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新区第四排第2间;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叁佰玖拾贰圆壹角陆分(¥200392.16元);

工期:15日历天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墙 发光字 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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