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城市管理局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中标公告

伊宁市城市管理局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品目

服务/能源的生产和分配服务/其他能源的生产和分配

采购单位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伊宁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8日23:4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6日中标日期2020年05月20日
评审专家名单游凤仁、宋振龙、黄梅、陈赛、徐婷、齐庆春、陈栋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培
项目联系电话132*****038
采购单位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利军130*****128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杰180*****599
附件:
附件1*******A6FB476"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伊宁垃圾焚烧PPP中标结果公告.docx
附件2谈判备忘录1(附件上传).pdf
附件3********BBC353445DE2"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GXTC-A-*******-招标文件发售稿电子文本-1_2_W招标文件+4.6+(附件上传).pdf
附件41_1_05W垃圾发电项目合同4.12(附件上传).pdf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伊宁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TC-A-*******)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TC-A-*******

项目名称: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小培

联系方式:132*****03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利军130*****12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1500吨/日(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1000吨/日,预留二期处理规模500吨/日),本次建设规模为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主要为场地建设(150亩)、主厂房(30988㎡)、综合楼(4519㎡)、渗滤液处理站(7492㎡)、循环水泵房及冷却塔、稳定化飞灰暂存库、地磅房、烟囱、坡道、门卫室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建设地点:伊宁市英也尔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北侧。
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服务伊犁州“两市三县”,包括: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可克达拉市。
项目性质:新建
采用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建设目标:总目标为达到技术先进成熟、环保指标严格、建筑适用美观、设备稳定可靠、运营安全环保、维护检修方便、处理效果达标、管理科学先进、环境友好协调。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杰180*****5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6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20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1至4层101内一层
生活垃圾处理费初始单(单位:元/吨):79.9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项目编号:YNSZF-CG-2019-024号成交通知书,咨询服务费及采购代理费合计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咨询服务费及采购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缴纳采购代理费及咨询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游凤仁、宋振龙、黄梅、陈赛、徐婷、齐庆春、陈栋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生活垃圾处理费初始单价(单位:元/吨):79.90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否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

陈望明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齐庆春、解永明、陈力、王野、杨林、苗壮、罗贤金、徐婷

主要中标条件:

(1)生活垃圾处理费初始单价:79.90元/吨;
(2)项目投资:本项目一期总投资56282.51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为准),其中:项目建设投资53868.98万元,建设期利息220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8.53万元。
本项目资本金为11282.5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05%。全部由社会资本方投入,占股100%;政府方不占股。
资本金之外所需资金45000.00万元由社会资本方自筹或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解决,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9.95%。
本项目拟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3)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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