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第三方项目验收机构的公告
关于招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第三方项目验收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丰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9〕11号)文件精神,现就招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第三方项目验收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所有养殖场(户)、第三方异地集中处理中心。
养殖场(户):雨污分流、饮污分流、粪尿分离设施;刮粪设备、传送带收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包括堆粪棚、厌氧发酵设施、粪污运输车辆、输送管网等。
第三方异地集中处理中心:粪肥田间贮存池、沼液(肥水)输送管网、粪肥专用运输车辆以及粪污集中收集、贮存、处理、有机肥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和相关设备。
长丰县农业农村局已完成“一场一策”设计工作,全县共计298家养殖场(户)与企业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其中养殖场(户)297家、畜禽养殖废弃物第三方异地集中处理中心1家。
二、服务需求
项目验收。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一场一策”方案内容,针对方案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和项目投入资金开展综合验收。
三、服务资金
人民币26万元。
四、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第三方项目验收机构认定程序
长丰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第三方项目验收机构自主申报——长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第三方项目验收机构。
六、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单位从事项目验收或审计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年4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请报名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word文档送长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联系人:侯桂先
联系电话:****-********
手机:150*****907
邮箱:********13@qq.com
附:长丰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第三方项目验收机构申报书
?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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