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室内分散授课系统工程成交公告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室内分散授课系统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室内分散授课系统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
行政区域 | 西夏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9日18:1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5月27日 | 成交日期 | 2020年06月09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毛兴军、高慧琴、袁昊 | ||
总成交金额 | ¥19.50884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630 | ||
采购单位 |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与文萃街交汇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袁昊187*****6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银155*****201 |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的委托,就“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室内分散授课系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WS20G0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WS20G006
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室内分散授课系统工程
项目联系人:袁昊
联系方式:187*****63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与文萃街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袁昊187*****63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2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银155*****20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WS20G0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7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09日
总成交金额:19.508843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宁夏匠沁建设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路96号 | 19.508843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兴军、高慧琴、袁昊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消防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的委托,就“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室内分散授课系统工程”(采购文件编号:WS20G006)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文件编号:WS20G006
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室内分散授课系统工程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夏消防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与文萃街交汇处
联系人:袁昊
联系电话:187*****63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人:张银
联系电话:****-*******/155*****201
邮箱:********48@qq.com
四、成交内容:
成交供应商名称:宁夏匠沁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零捌拾捌元肆角叁分(¥195,088.43 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保期:一年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段玉珠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路96号
五、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与排序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宁夏匠沁建设有限公司 | 84.00 | 1 |
2 | 宁夏鸿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29 | 2 |
3 | 宁夏海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3.53 | 3 |
磋商小组名单:毛兴军、高慧琴、袁昊
六、定标日期:2020年6月9日
七、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5月27日
八、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900.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九、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制定,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在公示期间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对逾期提交的,我公司将不予接收。
在此,向各投标供应商给予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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