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 中标结果
职业中专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 中标结果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140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时间2020年7月6日前。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职业中专用户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期为2年。 货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 (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投标文件履行其售后服务条款。 (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应协助履行付款责任。 (4)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5)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 2020年6月6日 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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