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步区五协生态科技园五协路(西段)、五莲西路(西段)建设项目(一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步区五协生态科技园五协路(西段)、五莲西路(西段)建设项目(一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八步区五协生态科技园五协路(西段)、五莲西路(西段)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BBZJZB2020工字10号 | ||||||||
招标人 | 贺州五协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
建设单位 | 贺州五协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包含五协路(西段)、五莲西路(西段)2条子项道路工程;其中八步区五协生态科技园五协路(西段)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单幅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长度247.75m,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水及污水)、照明工程、管线工程(强弱电管沟)、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八步区五协生态科技园五莲西路(西段)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单幅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长度313.50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水及污水)、照明工程、管线工程(强弱电管沟)、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一)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06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总报价 | |||||||||||
设计工期 |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给甲方审核; ②:配套服务期:每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具体服务期为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毕之日止。 备注:本项目设计服务各阶段《成果文件》最终均须取得项目专题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制或备案制的,该阶段《成果文件》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 | ||||||||||
施工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365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 |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李蔼华 | 注册编号 | 桂********2928 | ||||||||
项目经理 | 农加迪 (注册编号:桂********717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B(2017)*******;身份证号:********87****2796)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谭福官 ?(证书编号:********) | ||||||||||
? 专职安全员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永顺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总报价 | |||||||||||
设计工期 |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给甲方审核; ②:配套服务期:每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具体服务期为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毕之日止。 备注:本项目设计服务各阶段《成果文件》最终均须取得项目专题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制或备案制的,该阶段《成果文件》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 | ||||||||||
施工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365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 |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马朝惠 | 注册编号 | 桂********2279 | ||||||||
项目经理 | 张叶强(注册编号:桂********231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B(2012)*******;身份证号:********81****7730)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岑仲金(证书编号:********) | ||||||||||
? 专职安全员 ? | |||||||||||
陆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C(2014)*******;身份证号;4525011981****1213)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东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总报价 | 15001200.00元(其中设计费:217000.00元,建筑工程费:14784200.00元) | ||||||||||
设计工期 |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给甲方审核; ②:配套服务期:每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具体服务期为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毕之日止。 备注:本项目设计服务各阶段《成果文件》最终均须取得项目专题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制或备案制的,该阶段《成果文件》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 | ||||||||||
施工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365个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 |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唐宾荣 | 注册编号 | 桂********0937 | ||||||||
项目经理 | 唐坤(注册编号:桂24511111892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B(2019)0002142;身份证号:4524241981****0317)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林辉源(证书编号:闽G209-03381) | ||||||||||
? 专职安全员 ? | 何秋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C(2016)0004392;身份证号:********89****2148) | ||||||||||
陈秀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C(2019)0009309;身份证号:4509811997****5020)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2837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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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贺州五协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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