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路灯采购成交公告
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路灯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路灯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10日10:5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5月20日 | 成交日期 | 2020年06月10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无 | ||
总成交金额 | ¥17.6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古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139*****6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铜陵市铜井路西段6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古女士、****-******* |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铜华诚采购【2020】第034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铜华诚采购【2020】第034号
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路灯采购
项目联系人:古女士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139*****68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铜陵市铜井路西段65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古女士、****-*******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铜华诚采购[2020]第034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0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10日
总成交金额:17.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扬州大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江阳中路419号4-710 | 17.6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包干价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路灯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路灯采购
项目编号:铜华诚采购[2020]第034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0日
招标日期:2020年06月0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扬州大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江阳中路419号4-710
成交金额:176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路灯采购,成交金额为176000.00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交付使用;质保期:6年。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民委员会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686
采购机构名称: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井路西段658号
项目负责人:古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件约定
收费金额:8000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井路西段658号五楼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人: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0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沈桥村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路灯采购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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