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模水厂信息化货物采购与安装CZQ42020023-A1中标公告

青阳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模水厂信息化货物采购与安装CZQ42020023-A1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青阳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模水厂信息化货物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CZQ********-A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0日
采购日期:2020年06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中科大国祯大厦
成交金额:*******.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云平台服务、云平台应用软件、压力变送器昆仑海岸牌12套 1290元/套,余氯在线监测仪 昆仑海岸牌6套9186元/套,出厂水浊度检测仪 昆仑海岸牌6套 14304元/套,PH在线检测仪 6360元/套等,供货期60日历天,质保期4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
张余权
王群
沈国华
张缨
胡永辉
采购人名称: 青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青阳县
联系人:张建
联系方式:138*****099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冠商务大厦10楼1016室
项目负责人:许俊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收费金额:1.20万元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冠商务大厦1016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第二名:安徽金海迪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名:合肥力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货物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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