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水利局

乙方: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LYCG[GK]*******-1的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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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19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1国内890000890000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89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元整(¥89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根据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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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20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核实中标方人员到位后,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
230项目完成规划初稿(送审稿)
350项目通过采购方组织的审查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该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凭保证金收据、合同和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无息退回。。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5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免费提供该项目服务内容。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交相应技术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10.2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厦门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新罗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福建省防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防洪标准》、《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水资源规划规范》、《城市防洪规划规范》、《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及其他相关规程、规范。(二)、规划水平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三)、方案编制主要内容1、剖析水安全保障现状2、研究水安全保障面临的形势3、分析水安全保障思路4、确定水安全保障的主要任务(四)、人员要求1、根据规划工作的需要,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本规划编制工作。如果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有变化时,替代人员的技术职称和经历不低于被替代者,人员变化报招标人同意。2、编制团队不少于20人次,在龙岩调研累计不少于七天,且与龙岩市水利局做好沟通。(五)、进度要求完成时间应满足国家和福建省的要求, 2020年6月完成规划初稿,2020年10月完成规划送审稿,2020年11月通过专家审查。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8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龙岩市水利局乙方: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住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李孝振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衣秀勇
联系方法:135*****461
联系方法:186*****32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天津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规划 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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