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会展专业教学资源库门户网站资源与素材建设合同公告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会展专业教学资源库门户网站资源与素材建设合同公告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会展专业教学资源库门户网站资源与素材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4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0-01-08 ——2020-01-14 3.2 履行地点: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免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产品的交付、免费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付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所有资源库项目安装调试,中期验收后付6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资源库资源预验收后付10%。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西安市融鑫路支行(西安远华软件有限责任公司:********539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符合招标要求。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叁年。在质保期内,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将在服务响应时间内派人员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在保质期内,超出厂家正常维护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租赁期三年内乙方提供所有软件免费维护升级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验收:标准 5.3.6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7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8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9项目交付时,乙方将提供完整的实施文档,安装文档,数据字典,用户手册,管理员手册、技术文档等相关资料。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6.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6.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6.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6.5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6.6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调试、操作、维护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乙方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相关知识转移的培训,并提供完善的培训课程安排与培训策略。 甲方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额外要求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采购产品进行终身培训(包括质保期满后),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提出的培训计划,包括受训人员,培训日期,培训方式等,培训方针对本项目采购系统范围内的培训费终身免费。 6.7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 (1)对本项目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由具备专业经验的技术工程师负责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 (2)服务响应时间:系统如发生故障或技术指导,接到用户的函、电后,乙方应在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 7.违约责任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5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应商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供应商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7.3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不按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款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按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的,则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政府采购支付时间为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11.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一份,招标机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