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单兵执法仪流量(含设备)、移动平板流量及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预中标结果
4G单兵执法仪流量(含设备)、移动平板流量及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预中标结果
一、 采购人名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4G单兵执法仪流量(含设备)、移动平板流量及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绍柯采[2020]1524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5-20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20-06-11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4G单兵执法仪流量(含设备)、移动平板流量及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第一中标候选人(郊区) | *******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都泗门路79号 | ****************4G |
2 |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4G单兵执法仪流量(含设备)、移动平板流量及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第二中标候选人(城区) | *******元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 柯桥区笛扬路789号 | ****************9G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朱之飞,金东英,吕春草,潘建,潘惠珍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跃
联系电话:****-********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
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联系人:周俊杰
联系电话: ****-********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29号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联系人:韩永刚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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