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湖西岸小区供配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悦湖西岸小区供配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悦湖西岸小区供配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悦湖西岸小区供配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项目编号:2020AFWGZ009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8日

开标日期:2020年05月2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智尔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安徽天科电力设计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茂荫路999号御龙湾6幢1501(安徽智尔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路综合楼803室(安徽天科电力设计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陆元每平方米(¥76.00元/㎡)

企业业绩:(1)霍山碧桂园电气安装工程;(2)阜阳悦澜湾地块二公变施工工程。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悦湖西岸小区供配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付晓翠、杨德才、音邦乾、姚磊、杨文传、王善珏、鲍江平。

招标人名称:合肥乐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2期J1栋C座18-20层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19层

联系人:陈光志、蔡梅

电话:****-********-****150*****685

公示期: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陈光志、蔡梅,联系电话:150*****685133*****55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姚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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