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勤务管理综合平台项目结果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勤务管理综合平台项目结果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勤务管理综合平台项目结果公告
受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的委托,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对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勤务管理综合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ZFWCS20 20 )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勤务管理综合平台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ZFWCS20 20
3、采购文件: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1

( 成交 )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

880000

5、 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锦州交警支队智能勤务管理综合平台


1

880000

1、系统安装、运行的技术服务要求供货方单位技术人员应负责系统软件的部署和调试,移动端APP的数据接入与调取应当符合《辽宁省公安厅移动警务应用开发建设规范书》的相关要求,在试运行期间供货方要根据交警部门提出的需求对平台功能做出调整。

2 、响应要求供货方应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1小时内响应,如出现重大问题,供货方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采购方现场;在重大会议期间,供货方应当派遣驻场工程师到采购方现场提供现场支持,直到会议结束。

3 、保修期内的技术服务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应提供1年软件产品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软件产品的运行和维护,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根据交警部门提出的需求对平台功能做出调整。

6、评审专家名单:王伟东 李中友李强余佳众
7、保证金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0元人民币元
拟收取(成交)服务费人民币0元。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锦州市 市府路62号
项目联系人: 李秋实
联系电话:0416- *******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联系人:李铁男
联系电话:****-*******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6 月 10 日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a********83c-7677" target="_blank">成交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智能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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