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和法庭隔音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受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2020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和法庭隔音改造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22864)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2020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和法庭隔音改造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000-22864
3、采购文件:
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确定时间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 |
001 | 中标 | 采购人委托专家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 2020-06-10 | 辽宁泓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无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友爱街71栋56号 | 1,863,614.36 |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工程为2020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和法庭隔音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鞍山市。本工程主要为信访大厅和法庭等房间原装饰装修拆除、垃圾外运;重新安装天棚吊顶、地面防滑地砖、 墙面大白乳胶漆、管道安装、地热敷设、灯具安装、电缆导线敷设、风口安装、喷头及感烟探测器拆除安装等。
6、 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张皎;苏笑阳;姜国力;于霞;
7、保证金退还时间: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0元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6255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
项目联系人:全名鼎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项目联系人:尚禹彤、黄佳楠
联系电话:
****-*******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06-10
附件: *******a********83c-797a" target="_blank">结果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