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南谯区河湖划界确权项目中标公告
【成交公示】南谯区河湖划界确权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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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河湖划界确权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谯区河湖划界确权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2005-08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14日
开标日期:2020年6月1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天津市津典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武清区南北辛庄立交桥南
中标金额:大写;壹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分项报价表。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评审委员会名单:庆强杉、桑道平、王永红、张健、周世江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
联系人:孙金魁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花园东路999号升通大厦10楼
联系人:雷宇 联系电话:****-*******、136*****012
收费标准: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不含专家评审费3100元):13776元
公告期限:2020 年6月11日至2020 年6月1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花园东路999号升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136*****012。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项目交易文件
*******" target="_blank">中标公告河湖.doc |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河湖.doc |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doc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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