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关于“四川省第六轮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项目”交易实施组织方案成交公告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关于“四川省第六轮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项目”交易实施组织方案
按照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化解办”)2020年6月5日印发的《四川省煤炭去产能第六轮指标竞价交易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保障“四川省煤炭去产能第六轮指标交易项目”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项目交易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项目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根据交易规则,结合平台信息发布、线上报名、网络竞价及资金结算等服务优势,拟定本方案。
一、交易标的及分类
本次交易标的为出卖人自愿提出申请,经省、市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相关主管机构”)批准交易的已关闭退出且指标有效、拟关闭退出、联合升级改造或减量化兼并重组、核减生产能力的煤矿的去产能计划内和计划外置换指标。
本次交易标的分为两类:原始指标;特殊煤矿放大指标。
二、指标出卖人排序
2020年6月12日14:00,在西南联交所交易大厅进行出卖人出让顺序的随机抽签活动,依次排列出卖人出卖的先后顺序。所有参加交易的出卖人需在抽签开始前向西南联交所提供委托排序的申请书,委托全省统一的抽签人。西南联交所将邀请相关主管机构及出卖人代表观摩,省化解办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成都公证处对抽签全程进行视频录像,并对抽签结果出具公证书。已参加交易并抽签排序的,按原顺序不变先行配置。新增加的,分批次按上述要求随机抽签确定顺序,待已抽签煤矿配置结束后按顺序配置。排序结果作为公告结束后对买受人指标配置的顺序。对排序结果不认可的出卖人,可在排序结束后现场书面申请退出本次交易。
三、项目正式公告
西南联交所经省化解办同意后,于2020年6月13日在西南联交所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其他交易机构网站发布项目正式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自然日,即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17:00。
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省化解办对各产煤市(州)批复的指标交易数量进行复核后的指标出卖人的企业名称(以营业执照为准的全称)、指标类别、指标形成途径、折算比例、指标量、折算系数、折算后指标交易量以及指标交易挂牌底价(第一类“原始指标”首次挂牌底价105万元/万吨;第二类“特殊煤矿放大指标”首次挂牌底价43.75万元/万吨)、保证金交纳数额及账户、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交易方式、交易须知、买受报名申请、买受人承诺书、煤炭去产能指标买卖合同范本、交易资金划拨办法、咨询电话等。
四、项目推介
公告发布后,西南联交所将配合相关主管机构的上报和推送工作,并通过自有渠道,如联系各地兄弟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公告,向西南联交所微信公众平台、投资人资源库定向推送信息等方式进行推介,尽快扩大项目影响力。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资格条件
1、买受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买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国家或有关部门诚信惩戒的对象,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网上报名
买受人须在正式公告期限截止时间即2020年6月22日17:00前, 买受人应进入西南联交所网站(www.swuee.com)“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平台”内发布的项目公告中的报名入口(具体信息填报页面将跳转至西南联交所下属“第四产权”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并在账户激活后通过“第四产权”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以及《买受报名申请》、《买受人承诺书》。
买受人网上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及“五证合一”证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买受报名申请》(原件)
5、《买受人承诺书》(原件)
(三)交纳保证金
1、由西南联交所统一收取保证金。买受人应在2020年6月22日17:00前(以到账为准)交纳保证金至西南联交所 指定账户。
2、按指标需求数量交纳保证金:10万元/万吨,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如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高于填报的需求量时,以其填报的需求量为准。交纳保证金后,视为买受人认可本次交易挂牌底价和相关交易规则,竞价起价不低于挂牌底价。与出卖人成功签约的买受人竞买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成功交易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回。
(四)报名登记成功
买受人提交的资料经西南联交所形式审核合格,且买受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诚信惩戒对象,以及保证金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达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的,视为报名登记成功。买受人报名登记成功即视为其已经以挂牌底价出价。
六、信息保密
西南联交所对买受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其填报的指标需求量进行严格保密,仅由1名指定的工作人员知悉并统计所有买受人的身份信息和指标需求量,并由其负责向省化解办指定的工作人员汇报相关情况。
七、组织交易
(一)协议成交
如公告期内仅征集到1家买受人的,按协议方式成交。
(二)网络竞价
公告期内,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买受人的,则组织网络竞价。西南联交所应在竞价开始前1个工作日内,将竞价安排事项以发送系统通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买受人。本次交易西南联交所不设立现场竞价室。
网络竞价在西南联交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
网络竞价时间安排:在公告期限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
网络竞价周期安排:限时报价期为15分钟,限时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每轮90秒的延时报价期。
网络竞价起始价:第一类“原始指标”105万元/万吨;第二类“特殊煤矿放大指标” 43.75万元/万吨,但买受人均不得以底价出价。
加价幅度:0.1万元/万吨或0.1万元/万吨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3倍。
八、成交结果确认方式
(一)以协议方式成交
对于按照协议方式成交的,依照出卖人出卖顺序,与买受人的指标需求量进行匹配,即根据买受人的指标需求量,按挂牌底价与出卖排序在首位的出卖人签约;当首位出卖人供应指标数量不足以满足买受人的指标需求量,由出卖排序次位的出卖人按挂牌底价与买受人签约,并以此类推。
(二)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网络竞价结束后,本所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出卖人与买受人,以及双方的成交价格:
1、竞价系统以所有买受人最后一次最高报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自动排列。网络竞价过程中未报价的买受人,按照挂牌底价确定其报价,均排列在最后一个顺位。
2、以所有买受人的排列顺序确定其受让的顺序。
3、以事先抽签确定的出卖人排列顺序作为其出卖顺序。
4、竞价系统按照交易双方的排列顺序进行自动匹配。匹配规则如下:
排列首位的买受人与排列首位的出卖人进行匹配,该买受人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格。排列首位的出卖人的供应指标数量首先分配给该买受人;当该出卖人的供应指标数量超过排列首位的买受人需求量的,超出部分按排列次位的买受人的最高报价自动分配给该买受人,以此类推;反之,当该出卖人的供应指标数量不足以满足排列首位的买受人需求量的,不足部分则以同样价格与排列次位的出卖人的供应指标数量进行自动匹配,以此类推。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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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后一个顺位的买受人为2人或2人以上时,竞价系统自动以“量大优先”的原则进行匹配;当指标需求量相同时,则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匹配。
当指标需求总量大于指标供应总量时,出卖顺序排在最后一位出卖人的剩余指标数量不足以满足对应买受人的需求数量时,买受人应按剩余指标数量受让。
九、买卖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一)买、卖双方在西南联交所确定交易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去产能指标买卖合同》。
(二)买受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西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首期价款(交易价款总额的30%)。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充抵相应价款。
(三)首期价款划转到位后,由四川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产能置换预证明文件。
(四)买受人应在取得产能置换预证明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西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剩余价款(交易价款总额的70%)。买受人还应在取得产能置换预证明文件后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产能置换方案。
(五)西南联交所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首期价款、出卖人提交的账户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指定账户划转交易价款总额的30%(扣除出卖人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按合同金额2.5‰的标准计算的咨询服务费)。
(六)出卖人在收到首期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与指标交易价款金额等额且税率不低于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由西南联交所代为保管。发票真伪由买受人自行查验。
如出卖人出具的发票税率低于6%,西南联交所将按照“成交价款×税率差额”原则从成交价款中代扣作为买受人补偿,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买受人账户。
如出卖人不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西南联交所将代扣成交价款的10%作为买受人补偿,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买受人账户。
(七)西南联交所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剩余价款、出卖人提交的当地有关部门关于职工安置的相关证明文件且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划转至出卖人指定账户。
(八)剩余价款划转完毕后,买受人在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产能置换方案时,由四川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正式证明文件。
(九)西南联交所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出卖人、买受人出具交易凭证。
十、资金结算
(一)服务费收取
出卖人在出卖成功后,按合同金额2.5‰的标准向西南联交所支付服务费。西南联交所出具增值税发票。
(二)交易资金的收取和划转
本次项目交易资金由西南联交所指定专用结算账户统一收取和划转。本次交易资金的收取不允许代付,须买受人自行交纳。交易资金划转原则上不得由第三方代收,政府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交易资金划转过程中,涉及司法执行和争议纠纷,按西南联交所《涉协助执行事项操作指引》和《争议纠纷调解操作细则》规定执行。
(三)保证金结算
当指标需求量大于指标供应量时,西南联交所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未能成功受让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买受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卖人或本所损失的;
2、买受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卖人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卖人合法权益的;
3、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买受人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买受人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确定的出卖人签订《煤炭去产能指标买卖合同》的;
7、买受人签订《煤炭去产能指标买卖合同》后,拒不支付首期交易价款的;
8、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买受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西南联交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出卖人应支付的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卖人指定账户进行处置。
十二、出具交易凭证
西南联交所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分别向出卖人、买受人出具交易凭证。
十三、买受人违约情形的处理
详见《煤炭去产能指标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全部内容。
附件1:
****************3.docx">现场抽签流程
附件2:
****************0.docx">正式公告模板
附件3:
****************3.docx">买受报名申请
附件4:
****************0.docx">买受人承诺书
附件5:
****************2.docx">交易须知
附件6:
****************0.doc">交易资金划拨办法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