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2019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中标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2019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2019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工程概况


对9个乡镇53个村部办公用房进行冬季采暖系统替换及升级改造,改造总面积为9829平方米;每个村部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一套。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变更后的《中卫市沙坡头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执行。


资格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


*******.26元


中标单位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


项目负责人


宁夏中昊银晨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9


120


合 格


罗忠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及投诉书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我局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


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08日15时00分


公示期


2020年06月12日至06月14日


代理单位


宁夏浩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此项目正在邀请报名,距离报名截止还有

天小时分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可再生能源 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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