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发电机项目
丽水市公安局发电机项目
预中标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丽水市公安局发电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06年12月30日在www.ccgp.gov.cn、www.zjzfcg.gov.cn、浙江日报 、www.lscgzb.gov.cn、www.lishui.gov.cn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07年1月26日上午9:30时在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举行开标会。评标结果及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1.采购编号:LCZ*******
2.采购项目:丽水市公安局发电机
3.采购内容:柴油发电机组1套
4.采购单位:丽水市公安局
5.中标候选人:福建明辉机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浦上开发区鼓楼园8号楼
6.中标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元整(¥988000)
7.评标小组成员:张庆、胡志信、朱扬云、虞乐伟、毛玉清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钟剑青 ****-*******
地址:丽水市人民路公安局信息指挥大楼
招标机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红 ****-*******
9.公布媒体:
www.zjzfcg.gov.cn,www.lscgzb.gov.cn, www.lishui.gov.cn
以上公告公示5天,公示结束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通知书后7天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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