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发电机项目

丽水市公安局发电机项目

预中标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丽水市公安局发电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06年12月30日在www.ccgp.gov.cn、www.zjzfcg.gov.cn、浙江日报 、www.lscgzb.gov.cn、www.lishui.gov.cn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07年1月26日上午9:30时在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举行开标会。评标结果及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1.采购编号:LCZ*******

2.采购项目:丽水市公安局发电机

3.采购内容:柴油发电机组1套

4.采购单位:丽水市公安局

5.中标候选人:福建明辉机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浦上开发区鼓楼园8号楼

6.中标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元整(¥988000)

7.评标小组成员:张庆、胡志信、朱扬云、虞乐伟、毛玉清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钟剑青 ****-*******

地址:丽水市人民路公安局信息指挥大楼

招标机构: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红 ****-*******

9.公布媒体:

www.zjzfcg.gov.cn,www.lscgzb.gov.cn, www.lishui.gov.cn

以上公告公示5天,公示结束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通知书后7天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1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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