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眼科医院GEOptimaCT660CT球管D3187T货物类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眼科医院GEOptimaCT660CT球管D3187T货物类采购合同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眼科医院

乙方:广东崇好健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C2JS[TP]*******-2的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眼科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GEOptimaCT660CT球管D3187T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医用X线附属设备及部件GEOptimaCT660CT球管D3187T1进口948000948000GE*******-11
合计:94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捌仟元整元(¥94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甲方通知(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700号泉州市儿童医院儿内科大楼1楼放射科(CT室)。;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需符合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由供应商提供)等;国家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的约定。验收程序:a.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b.货物运达采购人安装现场后,由采购人进行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c.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d.本次采购的软件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会同采购人按双方规定的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联合验收。球管安装完毕后并运行,双方经正式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税务发票后,甲方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①中标方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并且作为双方签订合同后直接作为质量保证金。②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免费保修期满12个月后30日内予以无息付清,期间无较大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③该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次采购的货物验收合格后免费质量保证期为壹年(国家或厂家或是《招标文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质量保证期的从其约定),软件提供终生免费升级,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

10、违约责任

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战争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甲方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除付清至终止合同日期前应付的款项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因本合同而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且不承担间接损失(如利润或收益损失)。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认可甲方擅自维修、移机、保养及更换第三方零备件及耗材,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甲方仍有义务支付相应款项。4)如果甲方在本合同付款条款规定期限内还未支付相关款项,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所有中止或解除日前已到期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每7天以合同总价格的0.3%算)及其他相关费用。在中止或解除合同之前,乙方将书面通知甲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泉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眼科医院乙方:广东崇好健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丰泽街700号住所:广东省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
单位负责人:周延安单位负责人:林红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孟春秀
联系方法:********8937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明月路支行
账号:账号:****************0

签订地点:泉州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12日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球管 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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