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标段)中标单位的通知
关于取消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标段)中标单位的通知
关于取消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标段)中标单位的通知
福建龙宁建设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采用莆田随机抽取法,于2020年5月13日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开标,确定福建龙宁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人,评标结果已完成中标结果公示,贵司于2020年5月20日已领取中标通知书。
依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考虑到本项目的特殊性,为不耽误工期,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签定施工合同。因中标人原因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招标人将按每逾期一天向中标人收取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经多次电话、书面催促,贵司至今仍未向我单位递交履约保证金,且未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
鉴于上述情况及本项目的特殊性,贵单位逾期未办理以上事项的,招标人将视为贵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没收贵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上报主管部门,其他处罚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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