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中标结果。

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清流监狱

乙方:永安市壹久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SD[GK]*******的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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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150299其他食品其他食品1国内438000438000闽盐、中盐、京麦丹、海天、跃龙、华品、虎彪等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438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捌仟元整(¥43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福建省清流监狱;

4.3交付条件:交货方式为分批送货。具体送货时间、数量以采购人采购计划为准。每周供货至少一次,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供货次数的,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 盐350g/包 品牌:闽盐 中盐 1.46元/包,2 味精454g/包 品牌:京麦丹 蜀百味 6.94元/包,3 酱油1.9L/瓶 品牌:海天 跃龙 19.64元/瓶,4 白胡椒粉30g/包 品牌:华品 虎彪 2.19元/包,5 花椒粉25g/包 品牌:华品 虎彪 2.19元/包,6 孜然粉30g/包 品牌:华品 虎彪 2.19元/包,7 椒盐粉40g/包 品牌:华品 虎彪 2.19元/包,8 火锅底料 160g/包 品牌:秋霞 九九坊 5.04元/包,9 醋340ml/包 品牌:神龙 闽泉 1.83元/包,10 调味素150g/包 品牌:状元 典味 1.83元/包,11 榨菜80g/包 品牌:钱江 三统 1.1元/包,12 酵母粉500g/包 品牌:苹果 安琪 14.6元/包,13 膨松剂500g/包 品牌:安琪 百钻 7.3元/包,14 馅饼270g/盒 品牌:香包王 厦门鼓浪屿 7.3元/包,15 萝卜干2.5kg/包 品牌:萧山 畲香园 18.25元/包,16 糟菜2.5kg/包 品牌:水吉 进欣 18.25元/包,17 什锦菜2.25kg/包 品牌:百味斋 萧山 18.25元/包,18 白糖 斤 品牌:晨露 坡鹿 3.29元/斤, 19 阳春面斤 2.19元/斤, 20 紫菜 斤 48.03元/斤,21 鲜海带 斤 5.1元/斤,22 黄豆 斤 4.37元/斤,23 绿豆 斤 5.81元/斤,24 花生米 斤 6.5元/斤, 25 干豆皮 斤 5.53元/斤,26 小米椒 斤 18.25元/斤,27香菇(无脚) 斤 33.51元/斤,28 地瓜粉 斤 5.77元/斤, 29 粉干 斤 4.74元/斤,30 肉皮 斤 29.05元/斤,31 生姜 斤 7.15元/斤, 32 蒜头 斤 5.83元/斤,33 豆鼓 斤 3.65元/斤,34 黑木耳(干) 斤 24.75元/斤,35 八角 斤 31.76元/斤,36 桂皮 斤 18.25元/斤,37 当归 斤 40.73元/斤,38猪血 斤 2.19元/斤, 39水豆腐 斤 1.83元/斤, 40炸豆腐 斤 3.65元/斤, 41 鲜鸡蛋 斤 箱装 网上公布价。 说明:①(1-18)项投标人须在《副食品物资清单》中明确投标货物的品 牌(每种物资可以选择填报1-2个品 牌),乙方按照其填报的品牌供货。商品规格为参考,误差范围±10%,实际以市场销售规格为准。②所有商品内外包装均不得含有玻璃、铁、不锈钢等制品。 3、中标下浮率为27%,计算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首次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应正规食盐进货公司的《食盐批发(或零售)许可证》。 (2)数量验收方法:去外包装后称重或清点数量验收。 (3)每次交货应按产品类别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本批次产品票证《产品合格证》,随货同行。无《产品合格证》的食品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所提供票证均具有可追溯性。 (4)交货应有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5)质量抽查数量原则上为随机抽查供应物资总数量10%,量少的全检。 (6)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招标文件对产品的供应要求进行验收。甲方派验收人员在交货地点对乙方供应食品的名称、规格品 牌、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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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2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3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4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5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610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710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8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9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10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11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128每月凭送货清单、验收报告、结算价格表、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前月货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即:438000×10%=43800元),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经乙方申请,无未了事宜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没收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付。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为一年,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招标人上级管理机关有重新规定或监狱有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甲方不因合同变更或终止而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不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导致物资变质、增加成本的。乙方有权提出赔偿损失要求。 (3)乙方所供物资品 牌、规格不符、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和未按要求提供送货单据及物资票证或票证与货物不一致,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应及时补货。所提供的物资票证为虚假、伪造的,扣违约金5000元,类似问题出现两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乙方所供物资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赔付该批货物款项10%的违约金。供应合同目录外物资的,所供物资予以没收,并扣违约金3000元/类。 (5)乙方所供物资实际验收合格数量未达到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应根据甲方需求及时补足。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货物交付甲方,影响伙食安排、产生不良后果的,逾期一天扣违约金2000元,超过三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期间甲方有权在市场采购应急,所产生的差价从乙方货款中扣回。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6)乙方供应腐烂、变质、劣质、过期(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的物资,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3000元并退回,超过三次以上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因其质量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或食物中毒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乙方责任,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甲方根据需要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和对乙方提供的票证进行查询。经质检部门认定,未达质量标准的,或通过对各项票证利用电话、网络查询等手段查询其为伪造的,每次视情况扣违约金5000元至10000元,并退回未达质量标准的物资。以上情形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期间甲方有权在市场采购应急,差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对质检部门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物资验收中与验收人勾结,虚开供应数量、重量,侵占采购单位财物的,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清流县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本项目是福建省清流监狱副食品物资定点采购,所采购食品供罪犯食用。包括采购、运输、售 后服务等。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腐败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采购期限为壹年(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1、质量标准: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不得供应腐烂、变质、以次充好、伪劣、超过保质期、接近保质期的食品和用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2、包装要求:(副食品物资清单中的1-18)项须有外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应完整,无破损,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装标识有标明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 销者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3、部分副食品质量要求:(1)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2)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3)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4)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5)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6)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7)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8)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9)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10)炸豆腐: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11)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12)大豆:皮色呈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13)花生: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14)白糖: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15)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16)猪血:供应的猪血应为红棕色有光泽,有猪血固有的气味,口感鲜嫩,呈块状有弹性,不得检出致病菌(17)干货类食品:应保持干爽,不霉烂,无虫蛀,整齐均匀完整无杂质,不得供应潮湿、翻新、有异味物资。4、单价确定:(1)以中标价格作为定价标准。本合同执行4个月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可根据市场波动情况要求调价,申请调价周期为四个月,即每执行4个月后可提出申请要求。如调价周期期满前双方均未提出调价申请要求,则按上期价格执行。如任何一方在调价周期期满前提出调价申请,则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到指 定的超市或三明市区及周边县市场进行市场调查、采价。经双方确认后,于次月1日起执行调整价格,调整结算价格=市场调查平均零售价×(1-27%)。价格调整应有市场采价相关票据作为依据,采价票据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价需要购买商品归中标人所有。(2)鸡蛋第一次结算单价以合同开始执行,上一个月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m.gov.cn)或通过微信等其他方式物价局公布的三明市区重要商品价格表中鸡蛋月平均价格为结算价(该项商品不下浮,网站公布价格即为结算价格)。本合同执行4个月后分别调价2次,每次调价均以调价前四个月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m.gov.cn)或通过微信等其他方式物价局公布的三明市区重要商品价格表中鸡蛋月平均价格为基准确定下一轮鸡蛋结算价。如三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没有公布鸡蛋月平均价,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去定点的超市或市场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价格。(3)因厂家停产、季节性产品等原因造成市面断货,中标人无法供货的要提前将此信息汇报采购人,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或出具证明函件,采购人根据申请或证明函件可组织市场调查,确定调整供货品 牌、规格或停止供应。(4)原则上合同期内不变更和增加品种,确实因采购人特殊需要,采购人有权增加和变更品种,所增加和变更的品种目录、价格从定点的超市或三明市区及周边县市场进行市场调查确定, 新增商品必须有超市或市场出售的相关票据。因索要票据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以上所称的定点超市是指好多多超市三元店、永辉超市万达店、大润发超市三明店的其中一至三家。5、其他约定:(1)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招标人上级管理机关有重新规定或监狱有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采购人不因合同变更或终止而支付违约金。(2)中标人运送物资进入采购人所在监区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安全保证金(按每人2000元缴纳),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3)中标人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严禁将采购人工作文件等内部资料泄露出去,如发生泄密行为,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4)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5)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7)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8)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下浮率=(预算总价-投标总价)÷预算总价×100%, 本项目的下浮率为27%, 即:(600000元-438000元)÷600000元×100%=27%。。

甲方:福建省清流监狱乙方:永安市壹久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住所:永安市燕西中山路松仔岭巷中山停车场综合楼3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邱云清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0*****221
联系方法:133*****99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
账号:账号:182*****01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食堂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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