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030-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砂石产业项目布局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3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砂石产业项目布局规划》编制项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 | 1 | 192000 | 合计金额小写: 192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玖万贰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砂石产业项目布局规划》编制项目分项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砂石产业项目布局规划》编制项目 | / | 元 |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全部参与人员的人工费用 | 167000 | 1 | 167000 | / | 2 | / | 元 |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需外出考察的差旅费、工作调研等所需的、燃油费、车辆损耗费等费用 | 3000 | 1 | 3000 | / | 3 | / | 元 | 该项费用为本项目各个阶段成果文本、图纸、宣传物料费等 | 3000 | 1 | 3000 | / | 4 | / | 元 | 税费及其他 | 19000 | 1 | 19000 | / | 合计 | 192000 | 192000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192000元 大写:壹拾玖万贰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01 ——2020-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提交地点及方式: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提交 (2)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初步成果; 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送审成果; 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满一年之日止。 (3)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杨湘毅,173*****579。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0,说明: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1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年度合同金额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0877)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我市砂石产业有序高质量发展,保障建设用砂供应和质量安全,明确矿山开采、 生产、加工等方面用地要求,将砂石产业发展中所有涉及用地需要的内容统筹布局,形成规范有序的高质量砂石市场体系。 2、砂石产业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机制砂生产经营、河砂开采经营、外购砂石经营、固废综合利用经营。砂石产业发展布局规划,要将所有涉及以上 4 个方面的砂石生产、加工、堆放、销售等环节所需要的用地,根据砂石土矿分布、交通运输条件、使用市场划分等情况,进行合理分布。砂石生产方面:一是机制砂生产,要结合《长沙市砂石土矿开采选址、布点专项规划(2020—2025 年)》,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有关要求,明确具体矿山开采、生产、加工等方面用地要求,并提出解决方案,便于采矿权人按规划落实。二是河砂开采,本规划不予考虑;三是固废综合利用,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43 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编制长沙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5 年),将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规划融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留资源化利用场地规划,并对特许经营企业在场地用地方面给予重点保障。”的要求,根据各区县意见,落实项目用地。 3、砂石加工方面:结合砂石土矿规划、砂石码头规划等,全市合理布局 6—10 个左右的砂石建材产业园,主要进行砂石二次加工,延伸砂石产业链。规划要进行用地、交通、市场等方面的分析,明确用地规模、性质,并就各产业园主要产品类型等进行分析。砂石堆放方面:根据砂石使用市场划分,结合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方式和城市用地规划,按照邻近市场、运输便捷、安全环保等要求,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规划布局若干砂石堆场。部分砂石堆场可结合砂石建材产业园统筹考虑。 4、其他方面:根据砂石产业发展需要,其他涉及用地需要的方面,本次规划一并予以考虑。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总结和结算申请,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2)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5)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设计准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遵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信用信息管理要求。 (7)乙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设计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设计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规划设计成果,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乙方对其设计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设计责任,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终身追究。 (8)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设计服务。如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9)乙方应使用GIS和CAD系统软件,并按照编制办法要求制作规划成果。 (10)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1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规划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 地址: | 曙光中路16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