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办事处办公阵地文化营造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办事处办公阵地文化营造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0156-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办事处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楚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办公阵地文化营造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01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办公阵地文化营造采购 广告服务根据井湾子街道办事处的历史、背景深入调研,结合基层党建宣传、街道特色品牌定位,进行公共艺术创作,表现形式应区别于公共文化宣传现有的框架平面形式;针对井湾子街道办公阵地空间环境艺术营造,创新打造全新的阵地文化氛围,并对街道室外围墙(微景观)及宣传栏进行创意设计及创作。1467500
 合计金额小写: 4675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金额小写:467500元

大写:肆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办公阵地文化营造1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5-22 ——2020-06-22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办事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列明所需的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3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款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3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0,说明:制作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总合同款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长沙楚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文化宣传所使用的制作物料经久耐用,严格把控制作工艺,最大程度还原设计稿所呈现的效果,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施工工艺进行,并提供一年的质保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采取简易程序验收

2、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材料经久耐用、最大程度呈现设计稿的效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成交方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采购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方补足。成交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采购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格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658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火星大道大塘村仁和雨花家园水木苑3栋402房
法定代理人:陈建良法定代理人:吴春艳
委托代理人:陈建良委托代理人:吴春艳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文化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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