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犬只留检场所运作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县公安局犬只留检场所运作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0053-1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公安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方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犬只留检场所运作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00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犬至留检场所运作服务 其他服务承担流浪犬、狂犬、病犬的收容、救助和检验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犬只留检服务

3年

600000.00

*******.00

合计报价

*******.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5-06 ——2023-05-06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公安局犬只留检所(原塘田交警中队)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犬只留检场所的总体运营统筹,日常事务管理,处理公共关系,出具季度、年度数据报告。

2、犬只留检场所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值班出勤管理,工资结算,整理犬只档案、员工档案,汇总各项运营每月预算与结算,物资采购,后勤保障。

3、建立接收犬只的档案,犬只信息录入系统,犬只照相,打印接收回执。

4、负责接收后所内犬只诊疗,建立犬只诊疗档案,制定犬只医疗、日常活动方案,药物管理,犬只疫苗注射,犬只绝育,记录犬只诊疗情况,制定所内防疫和隔离规范。

5、负责区内犬只喂养,日常护理,调配犬粮,消毒清洁犬舍,目前采购方已配备垃圾粪便处理设备,中标供应方应合理使用,养殖处理需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6、养犬工作人员培训,宣传推广文明养犬知识。

7、负责留验所财产安全、维护秩序、安全防范、监控巡逻,其他所内保卫保障工作。

8、负责留验所内整体清洁卫生。

9、负责救助流浪犬只和配合执法人员捕捉违法犬只、喂养。

10、犬只疫苗按量去政府领取。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结算按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实际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依照相关审批流程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长沙方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化、规范化、高水平的服务。

2、中标供应商负责配备犬只留检所的管理人员以及与工作相应的全职工作人员,对所有员工必须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垃圾粪便的清理,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饲养、医疗诊治、安全捕捉运输动物的方法。

3、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各分工区域的工作人员招聘与培训工作。

4、中标供应商需全部响应采购单位的犬只留检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该涵盖留检所的正常工作范围,包括:犬只救助的规范与流程、喂养规范,领养标准和流程等相关程序。

5、留验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必须熟悉犬只管理业务,犬只基本特征,基本医护常识培训,掌握清理、犬只饲养、安全捕捉运输犬只的方法,掌握如何安全人道地接触易怒和有攻击性的犬只,根据工作岗位接受相应工作规范培训,并对计划的重要性有全面的了解。

6、犬粮要求:能提供犬只维持生命活动、机体生长、日常活动消耗,保持个体健康所需要的营养物质,适用于犬只食用的合格标准犬粮。

7、中标供应商需按照有关操作规范,定期上报犬只病、伤、老记录及犬只疫苗接种记录。

8、中标供应商因管理不善,导致所内犬只丢失、死亡,由此引发的纠纷,中标供应商全权承担相关责任。

9、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有关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造成较为严重影响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违反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3次,未按规定整改扣除合同价格的3%。

10.要求留检场所内防疫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中标供应商每月应如实出具服务报告,内容包括必备的工作人员配置、犬粮、药品消耗量及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量等工作情况。采购人在每个支付周期内至少开展两次现场服务质量检查工作,出具周期服务质量考评意见,并通报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供应商该服务周期内的服务分值(总分为100分,如99分,则支付99%),由采购人考评小组提出该周期服务费应支付比例意见。若多次进行服务质量考评的,取平均服务分值。检查方式分为采购人考评小组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服务质量考评:核对相关数据、检查台账(包括但不限于狗粮、药物、消毒液等物品采购消耗清单、人员工资单等资料)、专人询问等方法。

服务质量考评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标准

1

按照要求建立接收犬只的档案的,记录犬只进出、无害化处理等基本情况资料。

1、建立每只犬只的台账,包括每只犬只项圈信息卡、纸质台账及电子台账,在养犬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日常数据录入和更新,

2、犬只照相,打印接收回执,

3、涉案犬只取回登记,

4、犬尸受理,注销犬证。

20分

1、每项分值5分。

2、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同一问题,出现3次未按照要求整改的,该项得分为0分。

2

落实日常管理规范及犬只诊疗。

1、制定犬只医疗、喂养、日常活动方案,制定所内防疫和隔离规范。

2、建立每只犬只的诊疗台账,包括纸质台账及电子台账

3、加强药物管理及犬只疫苗注射管理,做好犬只绝育、执行安乐死及依法对犬只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留验所药品等消耗性物品的进出台账。

4、建立留验所人工及其他运营支出台账。

5、明确各岗位人员数量、姓名及工作职责等基础资料,明确日常运作规范要求。

30分

1、每项分值为6分。

2、每次检查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同一问题,出现3次未按照要求整改的,该项得分为0分。

3

1、根据合同要求对犬只进行喂养,

2、根据要求实行狗舍消毒;

3、建立留验所狗粮、消毒液等消耗性物品的进出台账,进出库清单,确保备用消耗品充足。

30分

1、每项分值10分,每次检查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

2、同一问题,出现3次未按照要求整改的,该项得分为0分。

4

救助、捕捉、处置违法犬只及流浪犬

10分

未履行要求处置流浪犬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5

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以及配合在社区、学校开展杜绝流浪犬、狂犬免疫知识和犬只训练的宣传服务等。

5分

未履行要求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6

按照要求出具服务报告,并做好留验所台账资料留存工作

5分

1、未按照要求出具报告的,扣2分。

2、台账资料弄虚作假的,扣3分。

3、未出具报告的,扣5分。

7

1、考评周期内是否有犬只非正常死亡率超过总数的10%的,如有,扣除服务费用的10%;

2、因服务商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运作、社会影响恶劣的(如被上级通报批评、被审计部门发现问题严重、影响留验所正常运作、被新闻媒体报道负面情况查证属实的),扣除服务费用的10%至100%。

无分值,根据结果处理

其中:第2点,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情况,由采购人根据调查结果,报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8

考评周期内是否出现犬只丢失,按500元/只扣除。

无分值,根据结果处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提供犬只留验所的固定、大型设备,如人员办公设备、犬舍设备、医疗器械设备、犬只处理设备等,中标供应商按业务需求提供办公耗材、犬用品,如犬只诊疗、犬只护理、医药耗材、犬粮等,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的规范标准。

2、中标供应商必须拥有犬只救助运输车辆和必要捕犬器材,车辆维护费和行驶产生的油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车辆及器材等设备必须为中标方所有)

3、中标供应商自备清洁卫生工作所必要的工具、药物、清洁剂、安全设备等材料。

4、中标供应商自备绿化养护工作所必要的工具、药剂和肥料。

5、日常绿化卫生垃圾清运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垃圾场。

6、采购人负责提供犬只留验所水电及网络通信接口。

7、投标人应提供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临时停电、缺少犬只护理所需的物资或用品、犬只伤人或其他不可预想事件的处置。

7.违约责任

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96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泉塘街道小塘路泉塘安置区2期586号
法定代理人:彭迟平法定代理人:罗云
委托代理人:彭辉强委托代理人:罗云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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