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体检软件 中标结果

人民医院体检软件 中标结果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0034-1采购人(全称):浏阳市人民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百年同德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体检软件
(3)采购计划编号:LYCG-********0034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体检软件基础软件开发服务国产1590000
合计金额小写:590000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玖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产品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健康管理系统

V5.0

天瑞康健(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

59万

59万

总 计

人民币:¥590000.00, 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健康管理系统V5.0(以下简称“体检软件”)。

2.2 乙方保证提供的软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符合甲方的需求要求。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1-06——2020-04-05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人民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书面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书,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乙方提供的方案书不准确或不完整,甲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3.2在甲方付清乙方预付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硬件设施配备到位、软件环境符合“体检软件”运行要求、乙方负责制定上线计划,统筹处理接口对接工作,对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医院)协调联系各系统厂商及时予以技术支持,督促按计划进行项目实施。

3.3.3乙方承诺对提供的软件产品免费维护期为12个月,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3.4免费维护期到期后,若甲方有意委托乙方提供软件维护服务,则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软件有偿维护服务协议。

3.3.5乙方在有偿维护期内,为甲方提供合同内软件功能BUG的修复、功能模块的升级、软件相关咨询服务。(维护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在运行当中产生的问题以及因卫生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引起的系统升级。)

3.3.6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故障排除服务。乙方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为7×24小时,系统发生故障,12小时内修复。电话服务20分钟内受理,如用户有需要,2小时内需到现场处理。特殊情况在1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维护期内乙方应予以使系统可正常运转的措施。

3.3.7(项目签约后,供应商须提供常驻项目实施人员1-3人在相应医院现场工作,直至项目结束。)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本合同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正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软件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一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支行(湖南百年同德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规格说明

1.1

检前

(1)前台登记

系统支持二代身份证的读阅和身份证信息自动采集功能。

通过前台体检登记,打印体检指引单(指引单上有条码);单位体检完毕后统一结算,个人在确定体检项目后即可交费。所有的体检缴费可以通过体检系统与HIS系统的收费接口实现数据的交互;

要有自动分科功能、自动分时段、自动排号功能;

要有暗码加密功能,仅核心责任人有解密查看。

指引单需要根据体检中心的要求显示项目的顺序,空腹项目有明显标识。

(2)体检号避4管理

能自动生成的体检号不能带有4的号数。

(3)数码拍照管理

要求在开单登记处可进行拍照处理,指引单上能够显示个人照片,实现历史照片和当前照片对照功能,避免出现替检现象。要有领袖型人物标识、警示功能,以及即时短信通知营销员接待服务的功能。

要求弃拍、补拍、拍照的功能按钮,并记录在系统中。

(4)团检备单

能支持关联字段的名单导入,要有直接标明错误的纠错项;支持自动分组和分组校检;支持批量的项目设置、增删、折扣、限额体检细节等设置;通知单、指引单、条码、磁卡的统一批量打印和制作;支持分组及个人的禁检和恢复;所有操作严格记录责任人。

(5)预约平台,自动生成问卷调查,完成问卷调查后才可预约,特殊人群可特殊处理。

1.2

检中

(1)分科检查

要有完善的检查结果知识库模板,医生只需勾选阳性结果后即可自动产生诊断和建议;

实现科室之间检查结果的实时对比参考、个人历次体检的对比;

要求特殊病例有会诊功能、图像审核、追踪随访管理;

重点科室检查过程全程录音功能

(2)体检信息采集系统

能通过体检软件将所有体检项目实现数据、图像、文字进行采集,并书写检查报告。

(3)特殊VIP暗码加密体检

在整个体检业务流程中,对特殊VIP客户只显示体检号,不显示姓名、性别等其它信息,充分保护特殊VIP个人隐私。

1.3

检后

(1)总检管理

在各个科室结果全部录入或产生之后,总检医生再对体检人员进行总检,可对体检者自动分配总检医师,可以自动总检,对体检中的异常指标以显著的标示予以提示,系统自动产生综合诊断和防治意见;总检建议能够对结论词自动从重到轻自动排序,一些该合并的解释的疾病能够自动合并。

总检要求能按难易度分级,不同级别的报告由不同级别的医师评检。

疾病名称输入要求实现拼音输入显示相关疾病名称。

已经总检过后的报告,需要修改总检内容的话,医生只需要修改需要变动的部分,不需要从新总检。

(2)总审管理

要求总检完成后能够在电脑上进行总审,并能对该份报告退回到总检,并可以书写退回原因等操作,实现无纸化或低纸化。

可查询总检退回的份数和原因,以便进行绩效的考核。

(3)专家词库管理

有知识型、智能型的专家词库,实现专家用词的统一及规范;词库的词条要完善并且要更新速度快,使用中华健康管理学会杂志规范词条,为体检中心老专家提供了汉字零输入的操作便利。

(4)打印报告管理

要求总审完毕后,可以打印体检者的体检报告;能够实现批量通知报告领取、批量打印、批量发电子邮件;能够在网络查看报告。

体检报告领取完毕后报告系统需要标记已领取报告,如果有找检后专家咨询的体检报告,需要标记已咨询。

(5)体检报告网上发布

能将体检数据迁移至外部服务器,让客户能自由方便的登陆网站,查看体检结果。

(6)危急值提醒、处理

检验、检查医生勾选阳性结果或总检医生提交危急值信息后,体检系统即时向指定负责人员及各诊室医生进行电脑弹出提醒或手机提醒,并有处理流程记录。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危急值范围及增减危急值项目并及时更新。

1.4

财务

(1)收费管理

要支持扩展多种收费、退费方式,支持医保结算,方便实现收费、退费功能并可方便维护;支持整体、单项或单人打折;团检可换目并可自动补差价,超出统收金额自动转自费;具有完善的发票管理功能,且适应性强;退项、退费、增项、增费严格又灵活,能跟踪到责任人,杜绝团体结算漏洞,并具有完善的管理方式;团体结算适应性强,支持中途结算、预结算,结算后禁检等。

(2)财务管理与分析系统

能实现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各类医保卡等多种收费方式,按日期、检查科室、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查询、统计并打印报表,以及发票管理。

体检系统可以便捷的查询每天体检的收入包含打折前和打折后的金额,杜绝漏收费处理,提供医院管理者手机APP查询。

1.5

报表

(1)查询统计管理

个人数据查询能实现名字、编号、身份证、收集等信息查询个人所有记录,并有健康发展趋势分析。

能根据多种查询条件查询科室工作量、医生工作量、疾病统计信息等,用于中心管理、考核、科研。能对各种慢病数据提取、分析、统计。

体检中心规定7天出报告,如果7天未出报告体检系统要能查看那些体检者报告还没有出,是什么原因没有出报告。能便捷查询客户体检状态,如在检、待总检、已总检、待总审、未打印、已打印等有明显颜色标记区分。在检、待总检、已总检、待总审、未打印,时间超一星期有提醒功能。

1.6

接口

(1)检验LIS接口

通过与检验LIS无缝连接,体检者可直接指引单和检验条码进行抽血检查,同时检查结果也可直接反馈回传到健康体检系统,最终总检自动汇总到报告上。

(2)影像PACS接口

通过与PACS无缝连接,体检者可直接凭指引单进行影像科室的检查,无需再持各类申请单及收费单,同时医生只需要在影像系统录入体检报告(包括图文报告),审核完成后检查结果直接传到健康体检系统。

(3)电生理接口

将体检者发送到中间表,科室医生只需刷体检号即可检查,检查后写完报告审核即可将文字小结和图片回传到体检系统。

(4)硬件仪器接口,与科室所有仪器接口对接,实现扫码录入客户基本信息和图文报告传输到体检系统。

(5)检后健康管理接口,主要提供与现在医院使用的检后健康管理系统的接口,实现体检数据传输到健康管理系统;

(6)HIS收费接口, 体检缴费可以通过体检系统与HIS系统的收费接口实现数据的交互;

(7)提供院内其他系统调阅体检报告的接口;如HIS系统,包括图文报告。

(8)短信管理接口,能针对在体检中心做过体检的所有客户进行长期的健康指导、健康管理、健康干预等。体检中心针对体检者体检之后的报告进展情况或通知,或健康教育、健康知识、节日提醒、生日祝福等内容。

(9)与“健康浏阳”和互联网医院的“湖南省浏阳市人民医院”两个微信公众号对接,体检者可通过这两个微信公众号查询体检套餐、进行体检预约、查看体检报告等。

(10)病理系统接口

(11)通过与病理系统无缝连接,体检者可直接凭指引单进行样本采集,无需再持各类申请单及收费单,同时医生只需要在病理系统录入体检报告(包括图文报告),审核完成后检查结果直接传到健康体检系统。

(12)HRP系统接口

通过与人力资源系统对接,实现健康体检系统中账户的同步增加、停用。

(13)省级、市级医保接口

实现数据报告等项目的传输对接

1.7

排队叫号

1)能实现体检中心针对超声科室进行智能排队叫号,能解决插队、医生指定、医生权限的控制。

1.8

维护系统

(1)维护体检中心的基础信息、比如体检类型、人员类型、各种医院的基础信息;

(2)维护员工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每个人一个账户;

(3)维护体检中心的收费项目和相关设置,如收费项目属性、冲突项目

(4)维护体检的分科、总检结论词条;(词条要求是中华健康管理学会杂志规范词条)

(5)体检系统中其他的相关的系统字典维护等

(6)回访系统,可登记查询、录音。拒绝电话接听,可自动发信息提醒,设置回访次数,到时间自动提醒。

(7)允许诊室医生开单增加项目。

(8)进行体检人员类别区分。

(9)植入的体检套餐除基础项目不可增减,其余项目均可增减。套餐可整体增加、删除。

1.9

体检预约

通过电话、客服服务专线、网站等多种方法预约,接受个人、团体预定,定制体检套餐或个性化的体检项目。每个项目设定检查量,超过设定数量将自动限制预约。通过手机客户端能预约项目和体检时间。

1.10

科室检查

各个科室体检医生能通过条码扫描扫出体检人在当前科室的检查项目,依次输入各个检查项目的结果,科室小结,系统自动产生诊断和建议;超声设备检查能够在系统内进行采图和书写报告,并能够查看历年的检查报告;有重症疾病提醒功能,重大疾病要求有高年资医师会诊;针对瓶颈科室达到设置的量要能够特殊提醒。

病历资料可以保存, 包括手术历史、治疗史,明显错误体检项目有限项、纠错功能,拒检拒查书面通知功能。病史中如果有器官切除史在检中科室检查时候要有提醒。男女的体检项目要能识别出来 (比如女的不能有前列腺,男的不能有阴道彩超)。

1.11

个性化开单系统

能依据体检者的基本信息、病史、问卷等数据,自动匹配体检套餐;套餐标准可分普通、全面、深层次,以及能增减项目;以及拒检签字功能;增加项目可自动化带出附属项目,提高开单效率。

要求实现单机版体检系统,方便上门开单服务,开单完成后快速、方便、准确将开单情况导入到体检数据库中使用

要求实现在开单中有家庭管理,在开单界面实时查看同一家庭成员的历次体检情况,做到人性化的关心。

1.12

总检管理

在各个科室结果全部录入或产生之后,总检医生再对体检人员进行总检,可对体检者自动分配总检医师,可以自动总检,对体检中的异常指标以显著的标示予以提示,系统自动产生综合诊断和防治意见;总检建议能够对结论词自动从重到轻自动排序,一些该合并的解释的疾病能够自动合并。

总检要求能按难易度分级,不同级别的报告由不同级别的医师评检。

疾病名称输入要求实现拼音输入显示相关疾病名称。

1.13

总审管理

要求总检完成后能够在电脑上进行总审,并能对该份报告退回到总检,并可以书写退回原因等操作,实现无纸化或低纸化。

1.14

积案管理

能实现统计、查询未完成的体检者以及体检项目,并进行跟踪记录,有自动日程提醒功能。

1.15

移动办公工作平台

建立一套旨在提高医院内部工作效率,可排班、可灵活调配,可统计工作时数,可加强内部沟通,提高员工凝聚力的工作平台。

员工只要登录手机客户端,就可以查看单位的通讯录,并通过通讯可以直接发起通话和包括文字、语音、图片、表情、位置等在内的实时沟通。

可以查看单位通知,可以查看单位相关内部资讯,能标注已读、未读。

可以发起任务(请假、加班、出差等),任务审批以实现无纸化办公。

可以发布分享,让同事看到员工的分享并进行互动。

可以查看单位排班,还可以进行日程备忘的记录和提醒。

1.16

面向用户的健康管理平台

为单位管理自己的医疗用户,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用户可在手机上浏览报告,并咨询医生。

用户可录入饮食、运动、看病等相关记录,医疗单位为其进行相应的健康管理宣教。同时为健康管理大数据分析和科研项目建立自己的用户库。

1.17

投诉管理

实现体检者对医生等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并与档案进行关联。

1.18

标本管理

加强标本管理,可实现扫码交接,对抽错试管或少抽多抽项目有提醒功能。第二次加抽项目,单独生成条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合同软件的安装由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实施安装应遵循“快速部署、边装边学、先上后调、未上不改、未上不增”的原则,乙方应对合同软件的调试和性能及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

若甲方提出对“质量要求”中内容进行更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在乙方同意的基础上甲方才可以更改,不在“质量要求”中的新增内容或如因更改会造成系统结构破坏的,应先进行工作量评估和报价,商务沟通,达成补充协议后,乙方将按补充合同要求予以开发,并适当延长工期,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阻碍乙方上线,否则乙方有权终止项目实施,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需求的变更与增加,只在上线后方给予进行升级更新。

5.3.2 系统上线期间,由于甲方硬件环境和接口等准备不充足造成乙方实施人员无法开展工作,乙方将有权召回实施人员。

5.3.3合同软件安装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软件调试,测试正常的情况下,做好上线的充分准备,择日正式上线。

5.3.4验收方式:系统各功能模块正常使用,各工作人员使用考核合格,系统正常运行满1个月即可正式验收。合同软件安装调试完毕,且上线运行正常满1个月,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乙方提请验收书面申请,甲方必须在收到书面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书。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而不进行验收,甲方同意自申请验收之日起的第15个工作日,无条件视同验收合格。

5.3.5软件正式上线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软件使用问题,需要乙方再派工程师到现场调整的, 乙方同意有2次上门服务的义务,如超过2次,第3次开始甲方需承担乙方工程师的住宿、交通、薪酬及出差补贴等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价格透露给第三方。如因甲方泄露本合同价格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该损失。

6.1.2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按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系统使用,若无正当理由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甲方软件的使用,并由甲方完全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6.1.3甲方为“体检软件”项目实施安排专人与乙方对接,协调处理软件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务。

6.1.4 负责软件系统运行环境的准备工作,确保提供的硬件设备、数据库系统、及“体检系统”运行的基础软件系统和网络环境达到系统运行的基本条件,确保系统在每一个工作站点有可连接的网络接口,确保医院拥有合同所需连接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处置权,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并保证开通数据端口。

6.1.5 在乙方进场时体检中心必须配备1-2名信息管理专员负责收集整理系统运行所需数据及相关资料,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并负责体检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

6.1.6 负责协调与第三方相关软件连接的接口工作的协调和安排(联系人、联系方式、确认到位时间)。

6.1.7 对于甲方自行修改软件导致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乙方责任

6.2.1 提供软件及相应的操作使用手册。

6.2.2 保证系统功能与本合同附件1相一致。

6.2.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系统时不会产生相关产权纠纷。

6.2.4 保证整体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6.2.5 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6.2.6 负责提供本软件系统与医院LIS、PACS、HIS(等功能参数表中规定的所有)系统的接口,乙方负责合同(附件一条款1.6)中提到的所有系统接口费用。在软件上线前免费连接体检中心所有的仪器设备接口,软件上线一年内,免费连接3台设备接口。超出免费的设备接口按3000元/台收费。

7.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本合同总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7.2 乙方应按时提供软件系统,自合同签订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安装上线完成。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提供软件系统或安装调试验收,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7.3 乙方交付的软件系统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退还所有款项。

7.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软件系统的,甲方已付的首付款将作为乙方的补偿而不予退还。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11.其他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浏阳市人民中路119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中路126号君尚嘉筑小区10栋01房
法定代理人:张勇法定代理人:刘芳芳
委托代理人:邵女士委托代理人:刘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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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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