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F********0013-7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城发集团2020-2021年度可研咨询业务定点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00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1 | 宁乡城发集团2020-2021年度可研咨询业务定点采购项目 | 其他服务 | 可研咨询服务 | 项 | 1 | 8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可研咨询业务主要针对甲方公司投融资项目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提供可研咨询报告,具体可研范围和标准,由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与乙方另行协商,并以与乙方签订的专业可研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23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的方式结算。 4.2收款账户:中信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1)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2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地的地方行政法规政策、行业标准以及项目批复要求进行编制。 2、根据甲方所提出的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编制的成果文件达到可研编制深度及满足相关审批部门、银行的要求,并获得批准文件。 4、负责协助各阶段成果审查、评审等其它相关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根据编制人提供的《项目资料清单》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甲方应在资料清单上签章。 6.1.2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编制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3乙方对甲方咨询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6.1.4乙方必须对咨询成果保密,咨询成果只能提供给委托人,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商业宣传展示甲方单位名称及LOGO除外。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编制要求,进行工程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编制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报告用于立项,融资贷款时,不是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编制资料及文件等质量原因,导致立项或贷款无法审批通过或到款,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的咨询服务编制费。 7.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4月23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编制人方人民法院起诉。 11.2本合同一式肆 份,发包人贰 份,编制人贰 份。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宁乡市宁乡大道16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11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