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活动 中标结果
2020年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活动 中标结果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DY-********0053-1采购人(全称):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星辰文旅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2020年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活动 (3)采购计划编号:NXCG-********0053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附件6-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活动 包号:/金额单位:元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404800.00大写:肆拾万肆仟捌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0-03-30——2020-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实地采编,网络媒体发布; 2、无需运输。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02,说明:合同签订后(7日内)首付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02,说明:2020年9月1日前凭阶段性验收材料支付4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9.96,说明:活动结束后(7日内)后付2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长沙望城坡支行(湖南星辰文旅传媒有限公司:****************012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在星辰在线文旅频道首页开设专栏《2020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专栏保留不低于30天/季; 2、每季须根据当下热点设计不同的主题; 3、报名组织时须做到7*16H在线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材料:符合采购人要求并提供所有宣传产品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两份。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指导、协调“2020年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活动”的开展,并指定专人(姓名:刘林凤 联系方式:152*****811)负责本次活动。 (2)甲方有权最终确定“2020年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活动”的相关执行细则并监督、协助乙方具体实施。 (3)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2020年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活动”的相关背景素材、宣传资料、客观数据等,甲方享有源文件所有权。 (4)甲方通过各种形式协调、组织相关单位配合乙方执行本次活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组建专门团队负责策划和执行“2020年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活动”。 (2)乙方对“2020年相约四季生日免票游宁乡活动”进行宣传推广,活动稿件应给予甲方审核方可发布。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保密。 (4)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做与本次活动无关的事。 (5)活动结束后,乙方将对自身宣传工作进行整理,印刷成册交由甲方存档。 7.违约责任(1)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做出损害双方合作利益之事,受害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数据等资料进行审核,若发现可能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资料,可采取停止直播、删除侵权内容、停止宣传等措施,但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因本项目所涉资料侵犯第三方权益的,由提供资料的一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且甲乙双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亦由提供资料的一方予以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年4月1日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11.其他条款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本协议,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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