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农业农村局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农业农村局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GK-********0013-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农业农村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江山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00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岳麓区农业农村局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材线虫病绩效承包防治工作的通知》(湘林防[2019]16号)和《长沙市岳麓区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10月—2020年9月)>》有关精神,特决定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并以三年绩效承包的方式进行招投标,确定一个专业队伍整体进行综合防治。岳麓区现有林地约27.81万亩,本项目预算单价为105元/亩。278100********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贰仟柒佰贰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岳麓区农业农村局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材线虫病绩效承包防治工作的通知》(湘林防[2019]16号)和《长沙市岳麓区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10月—2020年9月)>》有关精神,特决定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并以三年绩效承包的方式进行招投标,确定一个专业队伍整体进行综合防治。岳麓区现有林地约27.81万亩,本项目单价为98元/亩。278100********
合计金额小写:********.00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仟柒佰贰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3-18 ——2022-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防治范围

岳麓区全区(岳麓山风景区核心区枯死松树除治工作除外)。

(二)防治内容

1、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通过无人机结合人工踏查对岳麓区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进行调查,指导之后的枯死松树除治工作,并按要求编制普查报告提交给采购人。

2、枯死松树除治: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和《岳麓区2020-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除治工作。

3、打孔注药:对重要区域或古树名木注射松线光等保护药剂。

4、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通过无人机结合人工踏查对岳麓区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进行调查,指导之后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并按要求编制普查报告提交给采购人。

5、松褐天牛飞机防治:根据飞防区域条件,西二环沿线及人口密集区、养殖集中区等使用无人机,对其它连片区或人口稀少区域使用直升机,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域及预防区进行松褐天牛飞机喷药防治,整体降低区域内媒介昆虫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减少松材线虫病通过松褐天牛进行自然传播的可能性。

6、松褐天牛诱捕器监测:在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林分中心区域挂放诱捕器,捕获松褐天牛及监测虫口密度变化情况。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在2020年5月31日前进行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在2020年11月30日前进行当年防治绩效目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2021年4月30日前进行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在2021年11月30日前进行当年防治绩效目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00,说明:2022年4月30日前进行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在2022年11月30日前进行当年防治绩效目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如项目任意一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终止合同,并终止款项支付,重新组织招标。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在项目实施中出现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长沙市丽臣路支行(湖南江山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878)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枯死松树除治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以清理病死(枯死、濒死)松树为核心,以媒介昆虫药剂防治、诱捕器诱杀防治、打孔注药保护等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枯死松木除治严格按照“一查、二砍、三清、四烧(碎)、五包、六捆、七埋、八标”的步骤进行,西二环沿线街道、坪塘街道范围内的以粉碎处理为主,莲花镇、雨敞坪镇范围内的以焚烧处理为主。

“一查”,查清枯死松树的数量、地点,将所有需要采伐的松木编号,依号除治,防止漏伐。除治队伍进场后根据枯死松树分布情况确定各个小组除治范围并制定除治路线,从外围向里逐一清除枯死松树,并对其进行拍照登记,照片要求附带时间、地址、经纬度、编号等信息。

“二砍”,将枯死松树砍伐,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然后将伐倒的松树主干分段堆放,便于集中销毁。

“三清”,将砍伐的所有松树枝干及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清理运至集中处理点进行除害处理。

“四烧(碎)”,包括烧毁处理和粉碎(削片)处理,全程做好旁站式监督工作。烧毁处理:对采伐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枝干和1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集中烧毁,疫木和枝桠烧毁前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粉碎(削片)处理:对砍伐下的松树枝干及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

“五包”,在伐桩上放置1-2粒磷化铝,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整张塑料薄膜完全包裹住伐桩。

“六捆”,用尼龙绳捆紧塑料薄膜,对伐桩拍照记录。

“七埋”,在捆扎好塑料薄膜的伐桩上埋土压实盖紧,斜坡上的伐桩需先在斜坡一边打树桩再填土覆盖。

“八标”,标牌上注明警示标语,以防人畜接触中毒,并注明枯死松树编号,并对该步骤进行拍照记录。

2.飞防机型选择:基于安全因素与防治效果考虑,选用药箱载药量600公斤以上/架次的直升飞机,每架次施药面积1500-2000亩;无人机每架次载药量≧10公斤、每架次防治面积约30亩左右。

3.飞防药剂(≧8%氯氰菊酯微囊悬浮剂,全部要求正规厂家生产,且必须三证齐全,即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证、农药标准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药剂的三项证书扫描件)。一年两次,时间分别为5月、7月初;药剂用量100克/亩,药液喷洒量400克/亩。

4.飞防沉降剂:使用尿素作为沉降剂,使用量为10克/亩。

5.飞行质量与喷洒质量监测:要求药剂用量准确,喷洒药液均匀,漏喷率控制在3%以内。直升机飞行高度距离松林树冠10-15米,无人机飞行高度距离松林树冠5-10米,飞行作业时抽取飞防面积5-10%的作业区进行喷洒质量检查,随机选定样地若干块,在每块样地的飞机航路下方,放置5片水敏纸雾滴测试卡采集雾滴,每间隔10米1片,飞防结束30分钟后收集测试卡并观察雾滴数,每平方厘米平均雾滴在10滴以上为合格。

6.其他要求:防治公司必须按当地林业部门的要求制订飞行作业线路和飞防计划,负责确定飞行范围及界线,自行协调空管许可手续,自行做好飞防安全保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飞防任务;每次接到指令后,3个自然日之内,飞机和药剂进场,进场后3个自然日之内完成防治区域喷药任务(如遇暴雨天等气候、军事管制等不可预见因素则顺延)。飞防结束后,必须将所有飞防效果检测结果和作业航迹图等相关资料交长沙市岳麓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存底。

7.打孔注药药剂(甲氨基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全部要求正规厂家生产,且必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上的防治对象为天牛或松材线虫,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项证书扫描件),进行重点松树保护。

8.诱捕器的选择:松褐天牛诱芯及配套诱捕器。每个诱捕器搭配12个普通型诱芯。设置时间在4月中下旬至9月底,诱捕期5个月,每10-15天更换一次诱芯。

诱捕器参数要求:主要构件包括顶盖、十字挡板、漏斗、防逃逸接头和集虫瓶;具有单独的防松墨天牛逃逸接头;顶盖、十字挡板和漏斗均可折叠,便于野外携带;使用寿命≥3年;

普通型诱芯要求:野外高效持续期约15天,有效期≥30天;诱芯贮存有效期≥10个月,靶标敏感距离≥150 m;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项目监督、监管

1.在项目指挥部的领导下由相关林业站、农委办对进行项目质量进行日常旁站式监督及巡查监管,及时通报巡查结果并在巡查栏签字确认。同时对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2.由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并在督查栏签字确认。

(二)验收标准

1.总体目标及绩效指标:2022年枯死松树不超过10000株,且发生面积或疫点小班在2019年基础上下降30%以上(截止2019年10月秋季普查数据预计全区需除治枯死松树近5万株,涉及小班535个,发生面积约4.5万亩。疫情主要集中发生在雨敞坪镇、莲花镇、坪塘街道及西二环沿线周边街道)。

2.年度目标及绩效指标:(1)以第一年实际清理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数量为基准数计算,2020年(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枯死松树下降40%以上,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的蔓延;(2)2021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枯死松树发生数量在上年度基础上再下降40%以上;(3)2022年(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枯死松树发生数量在上年度基础上再下降40%以上。

(三)验收要求

1.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聘请权威第三方机构(要求第三方必须为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并在松材线虫病防控方面具有较强经验的科研院校或单位)进行验收。

2.每年分阶段进行2次验收。每年4月份对相关项目工作进行阶段性质量验收,并出具《阶段性防治验收报告》,每年10月份对上年度防治绩效(枯死松树下降率及松材线虫病发生现状)进行年度验收,并出具《年度绩效承包验收报告》。

3.每次验收时甲方、乙方全程参与,乙方需无条件配合验收工作,每次验收后出具的验收报告作为绩效承包防治效果评价结论与项目结算依据,如当年防治验收不达标,甲方将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第三方监督机构向甲方提供监督工作方案,并由甲方签字同意后才能开展,并将监督过程和结果报告给甲方确认。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乙方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和作业乡镇、村组及林农关系,为乙方提供正常的作业环境,减少纠纷。如发生阻工或者破坏防治设施现象,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破坏者责任,挽回损失。

(2)甲方有权督导乙方工作,对乙方的防治方案有审查和修改的权利,对乙方开展的防治有义务监督和指导的权力,并对乙方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且乙方必须执行。

(3)甲方对乙方防治成效有评判权力。

(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按合同足额支付乙方防治款,督促乙方安全作业,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人作业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含安全风险)以及乙方施工人员给他人造成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风险。

(5)乙方防治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防治款。

2)乙方权利和责任

(1)防治人员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作业施工,乙方须对其防治人员的工作负责。由于未遵守合同规定,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项目延误或责任事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则制度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数量的高素质专业人员参与本项目的防治工作,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管等关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以及熟悉松材线虫病防治工艺,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以清理病死(枯死、濒死)松树为核心,以媒介昆虫药剂防治、诱捕器诱杀防治、打孔注药保护等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

(3)防治人员在防治过程中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注意施工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人身意外事故。乙方必须特别注意在林区施工施的森林防火安全,严禁在林区搭建临时食宿设施;遵守有关安全保护规程,如有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事故的处理和费用。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投保作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故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必须进行合同条款调整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经协商同意后,以增补新合同的方式后继续执行新的条款。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的损失包括守约方聘请律师处理争议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项目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每年项目实施前必须将当年的项目实施计划书报经甲方审核,甲方在计划书上签字同意后才能进场实施项目。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并终止款项支付。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93号湘麓金座西栋3楼地址:湘府中路198号
法定代理人:张献文法定代理人:陈娟
委托代理人:刘琦慧委托代理人:刘俊杏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6812b97786" target="_blank">岳麓区中标通知书.pdf
  2. ********0e15a94947f06" target="_blank">岳麓区变更(新).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防控 综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