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0009-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盛运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0年信息化建设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0年信息化建设及服务外包 | 其他服务 | 为了更好的推动全局办公信息化进程,提高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周边IT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延长设备使用周期,提高信息化行政办公效率,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对局机关以及17个基层所的信息化相关设备以及网络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运维进行服务外包。 | 项 | 1 | 236500 | 合计金额小写: 236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1 | 运维经理工资 | / | 人 | 对管理团队更是经验丰富,负责现场团队工作,给成员提供引导、支持并监督他们的日常活动,能够较好处理、协调各方关系;提供完善的机房、网络、安全等解决方案。 | 63000 | 1 | 63000 | / | 2 | 运维工程师工资 | / | 人 | IT信息系统相关的基础设施运行服务以及网络信息系统的软、硬件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及时对使用中的相关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与保养,相关系统日常运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故障处理、运行监控等。 | 58000 | 1 | 58000 | / | 3 | 事件管理服务台坐席工资 | / | 人 | 熟练掌握windows系统及办公软件,了解WindowsServer等操作系统等;撰写运维技术文档,统计整理运维数据。机房以及部门所属各种资产的管理,做好设备清点、分类、统计、标示等。 | 57000 | 1 | 57000 | / | 4 | 后勤保障 | / | 项 | 日常工作中外包服务单位随时响应用户的服务需求;各类运维工具提供,以及日常设备的维修备品备件的准备;遇到特殊重大任务,服务单位临时增加技术人员配合用户的工作;对用人单位的所有IT硬件、软件系统做出合理化的书面规划,并组织人员进行调整。 | 22000 | 1 | 22000 | / | 5 | 管理费 | / | 项 | 人员流动导致的招聘成本、录用成本、安置成本、离职成本等;定期组织运维人员学习先进技术提高文化水平,提供岗位培训以达到上岗标准并不定期进行后续教育;服务单位组织和管理人员的办公费用以及经营收入;运维人员的加班补贴;税金 | 36500 | 1 | 36500 | / | 合计 | 2365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3-19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提供本地化服务,服务商开通7*24小时的全国技术服务电话,以利于实施快捷和技术支持得力的服务。 2、运维服务人员到17个基层所巡检、维护,自备检测、维修服务所需的设备、工具和设施等。 3、服务公司派3名工作人员常驻区局,负责全局的电脑及软件、IT业务等日常维护。为配合驻场服务工作,服务公司还需提供场外技术服务支持,随时接受区局工作临时安排与任务调遣,全面保障全局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派驻现场服务人员3人,按工作类型分为运维经理、运维工程师、事件管理服务台坐席。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1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1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6月底支付合同金额的2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1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9月底支付合同金额的25%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1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00,说明:12月底支付合同金额的2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湘银支行(湖南华盛运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 对运维人员基本需求 1.1.工作时间要求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夏季工作时间(每年7月-9月)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7:30,根据区局的实际工作时间适当调整。要求提供每周5天×8小时现场技术支持与服务及每周7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与服务。 1.2.工作汇报机制 要根据工作和维护记录,按时提交运维日志和报告。根据区局要求定期提交详细维护记录、服务月报告及汇总。此外,应急响应和重大事件服务需提供专项报告。 2、 安全需求 2.1.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方案 应提供网络设备及系统的在日常情况下的常规安全保障方案及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2.2.保密要求 运维人员提交保密承诺书,承诺将严格遵守区局的保密要求,并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泄密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3、售后服务 3.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对乙方以下工作及时组织验收: 1、局机关以及17个基层所所有网络、专线、视频会议等系统及网络线路进行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保障路由器和交换机的稳定运行,网络线路通畅,处理宽带相关问题。 2、局机关以及17个基层所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一体机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包括打印机的联网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修期内设备,联系和督促供应商进行维修。 3、局机关以及17个基层所的固定电话线路维护,联系和督促供应商进行维修。 4、局机关以及17个基层所的机房动力环境系统、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进行检测和故障排查。 5、局机关以及17个基层所的电脑操作系统、办公业务应用软件的安装、升级、维护和故障排除(包括提供标准软件和专用选配软件)等并进行定期病毒检查、清理、升级;整理设备连线、除尘,为设备的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故障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测、故障隐患的排除等。 6、负责区局其他信息化工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提供专业的技术后台支持和IT信息顾问的相关工作。 2、乙方驻甲方运维服务人员的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都由乙方负责。 3、乙方长驻岳麓分局工作人员为叁 人,负责公司运维服务工作。具体分工由甲方相关负责人分配。 4、乙方服务人员如果工作范围有涉及机密内容的,乙方必须保证涉密 业务的内容绝不泄露。 5、乙方人员必须能随时对局内和各所的信息化、网络布局作出必 要的规划建议。 6、服务范围内的设备故障在维修无效需另行购买的情况下,可在甲方 相关负责人提出需求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提供设备。 7、乙方服务人员如不胜任工作,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更换,更换期 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运转。 9、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考勤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 排。乙方需临时抽调驻甲方服务人员,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调动。 10、甲方将定期对乙方驻局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绩效考核,乙方须针对 考核结果给与必要的奖励或处罚。 11、当乙方服务人员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可以凭借有效票据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2、乙方的维修、维护仅限于对设备的保养和修复,如需更换零、配 件或耗材的,乙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或者自行购买。 13、乙方服务人员整体要求为:技术精通、服务专业、工作高效。 7.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3月19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西路266号 | 地址: | 五里牌街道燕山街123号商住楼1314房 | |